专制主义

一种独裁运作的政治制度形式
(重定向自專制主義

专制主义(英語:despotism),是一種政府的形式,將統治權力集中在單一個體身上。這個個體,通常是一個擁有統治權力的個人。獨裁,或是將權力集中在一個團體的統治形式,也被認為是一種專制主義[1][需要完整来源]

在專制主義下的統治者,稱為專制者(despot)。也被稱為僭主獨裁者

字源 编辑

歐洲起源 编辑

Despotism的英語字源,來自古希臘語δεσπότης(despotes),原義為主人、擁有權力的人,跟古希臘語κύριος(kyrios)是同義詞,也相當於是拉丁語dominus。在古希臘時代,最早被用來指在一個家庭中的男性最高家長,他對於家中的奴隸擁有自然權力。古希臘人也用這個單字來形容古埃及法老統治,在亞里斯多德著作中,稱波斯大流士三世是一個δεσπότης(despotes)。

在1690年代,法國路易十四的政敵,以despotisme這個單字來形容路易十四擁有無限制權力的統治風格[2]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一書中,將政府分為三者,即 democratic republics、monarchies 與 despotisms。在孟德斯鳩的著作中,君主制(monarchies)是由法律給與政治權力,也由法律限制權力的君主制,這主要用於描述歐洲的君主。依照元首個人的意志進行獨裁極權統治,不受法律限制,稱為专制主义(despotisms)。

這個單字之後傳入英國,成為 despotism,在此時,它主要用來形容君主擁有絕對權力。在這種制度下,君主之下的所有人,都是君主的奴僕與奴隸。與絕對君主制是同義語。在18世紀時進而出現開明專制(enlightened despotism)這個名詞。[來源請求]

在19世紀後,歐洲學界將霍布斯等人對國家主權屬於絕對、單一、不可分割、轉讓、不能被限制的看法,稱為絕對主義(absolutism)。同時,對絕對君主制(absolute monarchy)與君主專制(despotism)這兩個術語,發展出區別。絕對君主制(absolute monarchy)主要使用於歐洲近代史的君主制,而君主專制(despotism)則使用於亞洲等東方社會的君主制。[來源請求]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主義宣言》、《家庭、國家和私有制的起源》中,討論歐洲時,就使用德語:absolute Monarchie、英語:absolute monarchy,而《不列顛在印度统治》中就使用德語:Despotismus、英語:despotism[3][4]

漢語翻譯 编辑

在中國古代已有專制這個用語,但是通常是作為動詞,控制或決定之意,未形成專門名詞,而且專制兩字連用時,主要使用在形容臣下侵奪國君權力[5][6][7]

1866年,福澤諭吉譯《西洋事情》,將 despot 意譯為立君獨裁。1872年,中村正直约翰·斯图尔特·密尔的《論自由》譯為《自由之理》,將 despotism 意譯為霸政。1876年,何禮之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的英譯本譯為日文《萬法精理》,首次將 despotism 譯為專制政治、專制。

1899年4月20日,梁啟超在《清議報》上發表譯作《各國憲法異同論》,引用何禮之的譯法,提出專制政體一詞。同時將 monarchies 譯為立憲君主,而 despot 譯為專制君主[8]。同年12月13日,梁啟超在《清議報》發表〈蒙的斯鳩之學說〉,將何禮之日譯本中的三大類別,譯為專制政體(despotisms)、立君政體(monarchies)與共和政體(democratic republics)。1901年,梁啟超發表〈立憲法議〉,稱專制政體為君主有無限權力的政體。[9]。1902年《譯書匯編》第1卷第1期,開始譯出何禮之萬法精理》。其中將專制政治(despotisms)定義為,君主一人有無限權威[10]。專制、專制君主、君權專制或君主專制這些術語開始在中國流行[11][12][13]。 但是跟在日语中的情況类似,這些名詞在汉语中被认为是近义词,具体對應到 absolute monarchy 还是 despotism,一直没有定论。[14]蕭公權認為,專制這個譯名為意譯,可以被對應到專制主義,絕對君主制或獨裁等[15]

专制主义理论 编辑

13世纪,托马斯·阿奎纳提出“君权神圣”论。阿奎纳认为君主政体是各种政体中最好的。

17世纪初,英国国王詹姆士一世提出君权神授理论。1598年,写成《自由君主制的真正法律》(The True Law of Free Monarchies)一书,在书中宣称君主上帝直接任命,否认羅馬教會教皇的权威。1603年出版《神权》一書,宣扬国民绝对服从国王的理論。

馬克思卡尔·魏特夫曾提出東方專制主義(oriental despotism,德語:orientalische Despotie)。

亞歷西斯·托克維爾曾提出柔性專制主義(soft despotism)。

參見 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

  1. ^ 藝術與建築索引典—專制主義[永久失效連結] 於2011 年4 月11 日查閱
  2. ^ Fearing Monarchs and Merchants: Montesquieu's Two Theories of Despotism[永久失效連結]
  3. ^ 《不列顛在印度的統治》,收入《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9卷。
  4. ^ 王義保《專制主義概念溯源》,《學術論壇》2008年第6期
  5. ^ 《左傳》〈昭公十九年〉:「若寡君之二三臣,其即世者,晉大夫而專制其位,是晉之縣鄙也,何國之為。」
  6. ^ 《韓非子》〈亡徵〉:「種類不壽,主數即世,嬰兒為君,大臣專制,樹羈旅以為黨,數割地以待交者,可亡也。」
  7. ^ 《史記》〈穰侯列傳〉:「昭王於是用范睢。范睢言,宣太后專制,穰侯擅權於諸侯,涇陽君、高陵君之屬太侈,富於王室。於是秦昭王悟,乃免相國。」
  8. ^ 《各國憲法異同論》:「故苟凡屬國家之大典,無論其為專制政體(舊譯為君主之國),為立憲政体(舊譯為君官共主之國),為共和政體(舊譯為民主之國),似皆可稱為憲法。」「政體之種類,昔人雖分為多種,然按之今日之各國,實不外君主國與共和國之二大類而已。其中于君主國之内又分為專制君主、立憲君主之二小類。」
  9. ^ 梁啟超〈立憲法議〉:「世界之政有二种:一曰有憲法之政(亦名立憲之政),二曰無憲法之政(亦名專制之政)。采一定之政治以治國民謂之政體。世界之政體有三种:一曰君主專制政體,二曰君主立憲政體,三曰民主立憲政體。今日全地球號稱強國者十數,除俄羅斯為君主專制政體,美利堅、法蘭西為民主立憲政体外,自餘各國則皆君主立憲政体也。君主立憲者,政體之最良者也。」「立憲政體,亦名為有限權之政體;專制政体,亦名為無限權之政體。」
  10. ^ 萬法精理》:「專制政治之所以為專制者,君主以一人而有無限之君權,又以行此君權之權力,舉而再委諸一人。其人居至尊之地,其外皆僕妾也。彼其意一若萬事唯我一身,一身之外,無復有他人者,則雖欲不驕盈矜誇,不塗聰塞明,不可得也。故專制君主,怠于政務而不顧,亦出于必然之勢。」
  11. ^ 《東中大辭典》〈君主專制〉:「君主總攬國務,一切大小政事,均由其獨斷獨行,恣意處理者是也。」,1908年出版。此辭典由日文辭典翻譯而來,相當於英語:despotism
  12. ^ 《辭源》〈專制〉:「政令之權,全出于一國之君者,曰專制,參看專制政體條。」〈專制政體〉:「國家之元首有無限權力,可以獨斷獨行者,謂之專制政體,為立憲政治之對。」1915年出版。
  13. ^ 孫文《孫文全書》〈民權主義〉:「中國數千年來都是君主專制政體,這種政體,不是平等自由的國民所堪受的。」
  14. ^ 侯旭东:中国古代专制主义说的知识考古. [2014-0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4). 
  15. ^ 蕭公權《憲政與民主》〈中國君主政體的實質〉:「專制這個名稱,不見於中國的舊書。考其來源,乃由海通以後,由西文Absolute, Autocratic或Depospoit Government一名意譯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