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拉庄园,位于中國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江孜县,是原西藏贵族帕拉家族的庄园。[1][2][3]

帕拉庄园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地址 中国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江孜县
坐标28°54′11.160″N 89°34′25.172″E / 28.90310000°N 89.57365889°E / 28.90310000; 89.57365889
分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时代1955年
编号7-1912-5-305
认定时间2013年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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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拉庄园是如今唯一一座保存完好的西藏贵族庄园。过去该庄园是西藏十二大庄园之一。帕拉原来是不丹一个部落的酋长,由于不丹内乱而迁居西藏,并获得西藏噶厦的官衔。其后代先后在西藏噶厦中担任高官,家财丰厚。[1]

帕拉庄园原来建在江孜城以东1公里处的江嘎村,1904年第二次英国侵藏战争时被占领江嘎村的英军焚毁。战争结束后,帕拉庄园在江孜城西南的年楚河的另一侧重建,位于距江孜4公里的班久伦布村。随着帕拉家族势力扩大,帕拉庄园的规模也不断扩大。[1][3]

帕拉庄园最后一任园主帕拉·扎西旺久曾任林布寺喇嘛,还俗之后主持帕拉庄园的日常事务。他着手整顿帕拉庄园的经济,扩大庄园规模,加强对农奴的统治。西藏民主改革之前,帕拉庄园一共有22个附属小庄园,6个牧场,8600多亩农田,14250多头牲畜,2440多名奴隶。1959年藏区骚乱中,帕拉·扎西旺久参与“叛乱”并外逃,其庄园按照当时的政策应予全部没收。当时的中共江孜分工委认为帕拉庄园是西藏十二大庄园之一,意义特殊,便对该庄园加以妥善保护。此后,中共江孜县委、江孜县政府多次维修该庄园。[1][3]1994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其定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996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其定为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帕拉庄园被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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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拉庄园有房屋82间,共计5357.5平方米,现存房屋57间,主体楼高三层,设有经堂、卧室、会客厅,还有专用于玩麻将的大厅。房屋内富丽堂皇。经堂内的经书、佛龛保存完好;卧室内有许多金器、银器、玉器;还有帕拉家族当年遗留的名贵餐具、食品、进口酒、进口白醋、裘皮服饰。主体大楼内,陈列有脚镣、皮鞭等刑具,庄园内还保存有过去的监狱,是贵族对农奴进行统治的工具。帕拉庄园内多有花草树木、水、石及家禽、畜类,布局与园林相似,非常静谧。[1][3]

庄园对面是朗生院13间,仍然保持原貌,是原来帕拉庄园的朗生的住所,朗生是专为庄园主服务的家奴,是庄园主从所辖庄园及属民中强征而来。一旦沦为朗生,自己和子孙后代永为朗生。朗生住房低矮、阴暗且拥挤,与贵族住宅对比鲜明。朗生院总面积150多平方米,民主改革前住有14户60余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到2.5平方米,最大的房间面积14.58平方米,最小的面积仅4.05平方米。帕拉庄园的朗生们从事着织氆氇、织卡垫、炊事、马夫、裁缝、酿酒、侍卫等工作,年收入最高16甲克(1甲克相当12公斤)粮,有的为13甲克粮,有的一天仅得一勺糌粑(约二两),靠这些收入养活全家。当时一户三代七口人,因为房少人多,除冬季最冷的时间外,大多数时间都睡在露天大院中。[1][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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