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朗尼玛藏語བསོད་ནམས་ཉི་མ་威利转写bsod nams nyi ma,1966年2月),男,藏族青海囊谦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1966年2月,生于青海囊谦。1981年8月至1984年7月在西藏财经学校财政班学习。1984年7月至1987年6月在西藏昌都县财政局工作,期间于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6月至1991年6月任昌都县财政局副局长。1991年6月至1993年8月任昌都县计经委副主任、主任。1993年8月至1997年11月任昌都地区行署驻成都办事处副主任、地区经贸总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11月至1998年11月任昌都县副县长。1998年11月至2000年10月任昌都地区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2000年10月至2002年4月任昌都地区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2002年4月至2003年9月任昌都地区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2003年9月至2004年4月任昌都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2004年4月至2009年1月任昌都县委副书记、县长。2009年1月至2011年1月升任昌都地区行署副专员。2011年1月至2012年7月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1]

2012年7月至2016年7月,任中共拉萨市党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2]2016年5月,斯朗尼玛升任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3]2021年,改任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2022年12月起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共日喀则市委书记。[4]

斯朗尼玛是中共二十大代表,也是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5]

参考 编辑

  1. ^ 自治区总工会隆重召开西藏工会送温暖活动20周年. 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2012-0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03). 
  2. ^ CCTV. 拉萨调整斯朗尼玛、占堆、刘志强、陈宗荣职务. 經濟日報. [2012-07-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03). 
  3. ^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入口网站. [2017-07-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03). 
  4. ^ 斯朗尼玛兼任日喀则市委书记 张延清不再兼任. 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资料库. [2023-0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26). 
  5. ^ 西藏自治区选举产生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_共产党员网. www.12371.cn. [2022-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02).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张延清
中國共產黨日喀则市委員會書記
2022年12月-
繼任:
现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