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驎(1634年—1710年),字西骏,号虬峰,明朝兴化人。[1]

明朝首輔李春芳六世孫。李清第三子。十歲即能詩。明亡後隱居,以教書為生。与从叔李沂和从弟李國宋皆以工诗称高士,时人号为三李。一生穷困潦倒。無子嗣。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卒。有《虬峰集》20卷。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爆發“虬峰集案”。當时李沂、李驎都已故世,兴化县令多泽厚奉圣喻查缴禁书,有人告發《虬肇集》有“杞人憂轉切,翘首待重明”之句,事後李驎雖已死,仍“照大逆凌迟律锉碎其尸、枭首示众”。其從父李沂墓毁尸残。

注釋 编辑

  1. ^ 《虬峰文集·自叙》云:“李驎,字西骏,别号虬峰,原名国遴,字简子。”

參考文獻 编辑

  • 清代文字狱档》第四辑《李驎虬峰集案》,上海书店1986年版
  • 汪世清,《虬峰文集中有关石涛的诗文》,载一九七九年第十二期《文物》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