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積善(?—614年1月30日),是隋朝民變領袖

生平 编辑

楊積善是楊素第四子。由於楊素的勢力,楊積善與諸兄弟皆為上儀同隋煬帝逼死楊素,並揚言殺盡楊素一家,楊素長子楊玄感內心不安,策劃謀反。大業九年(613年)春,煬帝第二次出征高句麗,命楊玄感在黎陽(今河南浚縣東北)督糧。此時民變已經陸續爆發,楊玄感於同年六月初率兵割據城池。又偽報遼東的水軍總管來護兒謀反,屯兵於黎陽

謀士李密向杨玄感建議上策是北據幽州,以斷隋煬帝後路,中策是西入長安,以控制潼關(今陝西潼關東北);下策是攻擊附近的洛陽。而杨玄感选择進圍洛陽,兵分三路,楊積善率三千人從偃師(河南省偃师县)以南沿洛水西進。杨玄挺从白司马坂越过邙山从南面进军;杨玄感率领三千余人尾随其后。楊軍攻洛久不克。不久隋援軍到來,攻勢猛烈,杨玄感軍被迫西撤,一日三敗,大业九年十一月,對戰於董杜原,被宇文述諸軍攻擊,又敗。楊玄感、楊積善與十餘個騎兵竄逃林木間,欲奔往上洛。杨玄感與弟弟楊積善步行至葭蘆戍(河南省靈賽縣西南),玄感自知難免一死,對積善說:“已兵敗如此了,我不能受人侮辱,你可以殺了我。”被積善砍死,積善自刺未死,被追兵抓住,與楊玄感的首級一起送到行在

杨积善被杀之前,曾经向煬帝求过情,恳求杨广说,自己曾经手斩杨玄感,希望免除一死,但煬帝对杨积善说:“这么说,你就是像『貓頭鷹』一樣不忠不孝的東西。」[註 1][1]之後宇文述上奏说:“凶恶叛逆的人,作臣子的都应该痛恨,如果不对这种人动用重刑,就不能警示后人。”隋炀帝對此回應说:“听您处置。”

十二月甲申(614年1月30日),宇文述在野外把杨积善和韦福嗣等人绑在木格上,用车轮括住受刑人的脖子,让九品以上的文武官员都手持兵器砍杀射击,射在受刑人身上的箭如同刺猬毛一样,受刑人肢体破碎,仍然括在车轮里。杨积善和韦福嗣死后,其遺體被处以车裂,之後他們的尸体被焚化扬灰[2]

註解 编辑

  1. ^ 貓頭鷹古稱梟,在古代中國常被用以比喻恶人或逆子


参考资料 编辑

  1. ^ 《資治通鑑》卷一百八十二:“積善自言手殺玄感,冀得免死。帝曰:‘然則梟類耳!’因更其姓曰梟氏。”
  2. ^ 《资治通鉴·卷第一百八十二》:杨玄感之西也,韦福嗣亡诣东都归首,是时如其比者皆不问。樊子盖收玄感文簿,得其书草,封以呈帝;帝命执送行在。李密亡命,为人所获,亦送东都。樊子盖锁送福嗣、密及杨积善、王仲伯等十余人诣高阳,密与王仲伯等窃谋亡去,悉使出其所赍金以示使者曰:“吾等死日,此金并留付公,幸用相瘗,其余即皆报德。”使者利其金,许诺,防禁渐弛。密请通市酒食,每宴饮,喧哗竟夕,使者不以为意,行至魏郡石梁驿,饮防守者皆醉,穿墙而逸。密呼韦福嗣同去,福嗣曰:“我无罪,天子不过一面责我耳。”至高阳,帝以书草示福嗣,收付大理。宇文述奏:“凶逆之徒,臣下所当同疾,若不为重法,无以肃将来。”帝曰:“听公所为。”十二月甲申,述就野外,缚诸应刑者于格上,以车轮括其颈,使文武九品以上皆持兵斫射,乱发矢如猬毛,支体糜碎,犹在车轮中。积善、福嗣仍加车裂,皆焚而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