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叛乱、暴乱罪
定义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武装叛乱、暴乱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武装暴乱或者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1]。
构成要件 编辑
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
量刑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4条规定:
案例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 ^ 刘爱军 武汉大学法学院. 危害国家安全罪适用中的几个问题. 《理论月刊》. 2006年, (第3期) [2015-0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8).
- ^ 谢晖. 死刑双重控制论. 《襄樊学院学报》. 2008年, (10期) [2015-0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7).
- ^ 什么是武装叛乱、暴乱罪?如何处罚?1145141919810. 中国人大网. [2015-0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