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孟海
沙孟海(1900年6月11日—1992年10月10日),原名沙文若,字孟海,号沙邨、兰沙、石荒、决明等,浙江省鄞县(现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沙村人,中国书法家、篆刻家。
沙孟海 | |
---|---|
字 | 孟海 |
号 | 沙邨、兰沙、石荒、决明 |
性别 | 男 |
出生 | 沙文若 1900年6月11日 ![]() |
逝世 | 1992年10月10日![]() | (92歲)
国籍 | ![]() ![]() ![]() |
语言 | 漢語 |
母校 | 浙江省立第四师范学校 |
职业 | 書法家、篆刻家、學者 |
儿女 | 子:沙茂世、沙更世 |
父母 | 父:沙可莊 |
亲属 | 弟:沙文求、沙文漢、史永、沙季同 族弟:沙耆 |
生平
编辑1914年,入读宁波浙江省立第四师范学校。1919年夏,毕业至镇海县立高等小学任教。1920年至鄞县梅墟小学任教。下半年辞去教职。1921年至1922年期间,曾担任家庭教师。1925年2月,在修能学社任国文教师。1927年在商务印书馆编译所国文函授社任教。1928年在沪因接近革命友人、传递信件遭解职。同年2月,到杭州,至浙江省政府秘书处任科员[1]。
1929年7月,赴广州中山大学任预科国文教授。1930年8月,受杭州两浙盐运使公使公署之邀,任盐政史编纂。1931年,任南京中央大学秘书,兼校长朱家驊私人秘书。1932年,随朱家驊,调任教育部秘书。1933年1月,至交通部任秘书。1936年5月,任中英庚款董事会干事。12月,调任浙江省政府秘书处秘书。1937年离职,年底离开杭州,至汉口[1]。
1938年1月,沙孟海复任中英庚款董事会干事。9月随中英庚款董事会迁至陪都重慶。1941年6月,由陳布雷推荐,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二处四组兼任秘书。1945年1月,调任教育部秘书,仍在中英庚款董事会办公[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夕的1949年8月,沙孟海任浙江大学中国文学系教授。1952年,任浙江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常务委员。1963年,任浙江美术学院书法篆刻专业教授。1979年,任浙江美术学院书法篆刻专业硕士研究生班导师。1979年,当选西泠印社社长。1980年,任西泠书画院院长。1981年,任浙江省博物馆名誉馆长。同年,当选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2]。1982年,当选中国书法家协会浙江分会主席。1989年,任浙江美术学院(现中国美术学院)终身教授。
1992年10月10日,沙孟海在杭州逝世[1]。
家庭
编辑- 二弟沙文求,革命烈士,早年牺牲
- 三弟沙文汉,浙江省前省长、浙江大学前校长
- 四弟史永(原名沙文威),前全国政协副秘书长
- 五弟沙季同,参加革命,解放前牺牲于延安
- 子沙更世,著名国画家、中央民族大学教授
- 族亲沙耆,著名油画家
著作
编辑沙孟海的著作有很多,其中《印学史》等专著均有很高学术价值。
- 《沙孟海论书丛稿》
- 《沙孟海写书谱》
- 《沙孟海写书谱》
- 《兰沙馆印式》
- 《印学史》
- 《沙孟海书法集》
- 《沙孟海真行草书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