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祉(15世紀—1497年),天惠江西饒州府安仁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洪祉是南宋名臣洪皓的十二世孫,成化十九年(1483年)的舉人《禮經》經魁,二十年(1484年)會試副榜,授建寧訓導,陞龍川知縣,清廉愛民,加意學校、革除供億,在任內去世,行李只有破衣數領,有絕句:「此心未始負皇天,何事皇天不念憐,為國為民成往事,但留清節播龍川。」縣人像失去父母一樣,將他的棺木送回鄉,並買地建祠,入祀名宦,有《清節詞錄》流傳[1][2]

引用 编辑

  1. ^ 1.0 1.1 同治《安仁縣志·卷二十六之一》:洪祉,字天惠,成化癸卯舉人,以《禮》經魁登會試乙榜,忠宣公十二世孫。官建寧訓,陞龍川知縣,清介愛民,百姓塑像祀之,卒於官,有絕吟曰:「此心未始負皇天,何事皇天不念憐,為國為民成往事,但留清節播龍川。」有《清節詞錄》。
  2. ^ 嘉慶《龍川縣志·卷三十三冊·宦績》:洪祉,字天惠,安仁人,成化癸卯舉人,宏治乙卯年任,居官無家累,動必肥民,尤屬意學校,凡供億悉革,卒於官,囊無資焉,破衣數領而已,書一絕云:「此心未始負皇天,何事皇天不見憐,為國為民成往事,但留清節播龍川。」邑人如喪考妣,歸其櫬買地搆祠,表之曰「清節」,祀名宦。

參考文獻 编辑

  • 同治《安仁縣志》·卷二十六之一
  • 嘉慶《龍川縣志》·卷三十三冊·宦績
官衔
前任:
劉祺
明朝龍川縣知縣
1495年-1497年
繼任:
王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