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祉(15世纪—1497年),天惠江西饶州府安仁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洪祉是南宋名臣洪皓的十二世孙,成化十九年(1483年)的举人《礼经》经魁,二十年(1484年)会试副榜,授建宁训导,升龙川知县,清廉爱民,加意学校、革除供亿,在任内去世,行李只有破衣数领,有绝句:“此心未始负皇天,何事皇天不念怜,为国为民成往事,但留清节播龙川。”县人像失去父母一样,将他的棺木送回乡,并买地建祠,入祀名宦,有《清节词录》流传[1][2]

引用 编辑

  1. ^ 1.0 1.1 同治《安仁县志·卷二十六之一》:洪祉,字天惠,成化癸卯举人,以《礼》经魁登会试乙榜,忠宣公十二世孙。官建宁训,升龙川知县,清介爱民,百姓塑像祀之,卒于官,有绝吟曰:“此心未始负皇天,何事皇天不念怜,为国为民成往事,但留清节播龙川。”有《清节词录》。
  2. ^ 嘉庆《龙川县志·卷三十三册·宦绩》:洪祉,字天惠,安仁人,成化癸卯举人,宏治乙卯年任,居官无家累,动必肥民,尤属意学校,凡供亿悉革,卒于官,囊无资焉,破衣数领而已,书一绝云:“此心未始负皇天,何事皇天不见怜,为国为民成往事,但留清节播龙川。”邑人如丧考妣,归其榇买地构祠,表之曰“清节”,祀名宦。

参考文献 编辑

  • 同治《安仁县志》·卷二十六之一
  • 嘉庆《龙川县志》·卷三十三册·宦绩
官衔
前任:
刘祺
明朝龙川县知县
1495年-1497年
继任:
王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