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国邮政总局,是1932年至1945年满洲国辖域内的邮政实体。

历史 编辑

1932年之前,中华民国交通部邮政总局东北三省设立两个邮区:[1]

  • 辽宁邮区:邮务长为意大利米兰人佛兰克·巴立地(兼意大利驻沈阳总领事)
  • 吉黑邮区:邮务长为英国人司密斯。
  • 热河属于河北邮区管辖
  • 旅大关东州租借地南满铁路附属地的邮权,被日本控制。1904年日俄战争时,日本开始在东三省设立军事通信服务。1906年9月1日战争结束,改为民用邮便局。1908年10月改称通信管理局。1920年复改递信局,并设通信讲习所培训邮电人员,还开办了满洲递信协会杂志。局所分为邮便局、邮便所、邮便代办所,办理汇兑、储金和电报、电话业务。

1932年3月1日,满洲国成立。1932年4月1日,满洲国交通部长丁鑑修、交通次长平井出贞三派代表到辽宁邮政管理局接收,遭巴立地拒绝。满洲国交通部准备学习日本递信省,拟仿日制邮电合一。在日本内阁印制局印制了邮票和汇兑印纸,发给奉天、吉黑邮务管理局,命令从8月1日起发行使用、并使用“大同”年号;对中华民国邮政邮票和邮资明信片等,限期一个月内使用,年底前兑换完毕。巴立地建议中华民国交通部邮政总局停办辽宁和吉黑两邮区邮务,在东北的3600多名邮政员工撤退内地。1932年7月23日中华民国交通部对东北开始实行全面邮政封锁,停止各局工作,并令全国各局停收寄往东北一切邮件汇兑;同时布告运欧邮件,原由东北发西伯利亚邮路改为由海道寄出;全体员工撤入关内。上海邮政总局于7月23日晨,奉中华民国交通部令,封锁东北邮政。河北省邮政管理局23日通令各局,暂时停办东北三省邮局一切业务:

“兹为情势所迫,不得已将该三省邮局一切业务暂时停办,所有开发该三省各邮局之汇票应予停止,其由该三省各局开发之汇票亦予停付。应由汇银人向发票局领回原汇款项,其寄往东三省各地之各种邮件及包裹,亦自本日起停止收寄。

1932年7月25日,中华民国交通部部长黃紹竑发表官方英文宣言,封锁东北邮政;交通部邮政总局以法文向万国邮政联盟致电:[2]

“日本政府嗾使其所属傀儡政府,派遣邮务人员(其中大部分为日本人)以武力夺据当地及东三省各邮政机关之财产,并强迫各该邮政机关使用其傀儡国之新邮票,破坏中国邮政之统一,致各该邮政机关陷于不能执行职务之地位。中国邮政总局鉴于此种特殊情形,不得不请贵署转达国际邮联。兹遵伦敦《国际邮政公约》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所有东三省发行之邮票,未经中国邮政管理局核准,绝对不能承认。凡信件或包裹贴用此项邮票者,当照欠资办理。特此查照。”

1932年7月25日下午,满洲国交通部邮政司司长藤原保明(1932年6月由日本递信局监察官改任满洲国邮政总办)强行接收辽宁邮管局,发行新邮票,开始办公,辽宁邮管局辖区增加了热河省;7月26日发行邮票。吉黑邮管局也于8月1日被日满接收。

由于中华民国邮政拒绝接收带有“满洲国”字样的一切邮件,关内外通邮中断。国际间由东北与苏联西伯利亚相联的邮路亦中断。日本利用满铁附属地邮便局与关内通邮。万国邮联通过决定不涉及承认满洲国而单纯通邮。1933年5月31日中日签订《塘沽协定》,结束了长城抗战双方军队的交战。关东军副参谋长冈村宁次到北平同南京国民政府的代表黄郛何应钦谈判《塘沽协定》善后问题时,要求中国指派代表谈判关内外“通车通邮”问题。1934年4月11日蒋介石与汪精卫、行政院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委员长黄郛南昌行营密商后决定,关内外“通车、通邮可相机进行”,但“决不能有承认‘满洲国’的表示”。[3]1934年9月,南京国民政府派出髙宗武余翔麟为代表,与关东军“嘱托主席委员”藤原保明代谷胜三在北平谈判关内外通邮问题。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次长唐有圭在最后时刻奉命北上妥协,终于在1934年12月14日达成了《关于关内与关外通邮办法的记录》9条、《关内外通邮办法谅解事项的记录》7条、《处理出进山海关、古北口邮政汇兑暂行办法》。[4]1935年1月1日,退休邮员黄子固与河北邮务长签订合同,由民间身份的“汇通转递局”承转进出山海关、古北口的邮件、包裹、汇款。1935年1月10日“汇通转递局”正式运转,关内外实行通邮,2月1日互通包裹与汇兑。大矢博三设计了以兰花纹章和白山黑水为图案一套四枚的对偶票,票面没有“满洲帝国”字样,但这两种图案暗喻满洲国皇帝和国土。尤其是通邮二版邮票,把“满洲帝国邮政”文字压进邮票纸里(即水印厚绢纹纸)。[5]1941年8月21日,“汇通转递局”结束。[6]

1937年7月,满洲国交通部邮务司改为满洲国邮政总局,掌管邮政、小包裹、储金、汇兑、转账、邮政生命保险、日本委托业务及对电信业务的监察。1937年11月5日日本政府与满洲国政府缔结《关于在满洲国治外法权之撤废及南满铁路附属地行政权之移让条约》及附属协定与有关附属业务协定,把日本在东北所享有的治外法权(即领事裁判权)予以作废,并把南满铁道附属地所行使的通信行政权与警察、产业等各项行政权一并移交给满洲国政府接管。新京邮便局和日本新京邮便局合并,改为“新京中央邮政局” ,局长日本人金伯善助。旅顺大连邮政机构为日本递信局管理,不在移交之中。

邮政人员共分6类:理事官、事务官、技正、技士、僱员、佣人。邮政员工2350余名,其中日人420名,韩人200余名,白俄60余人,其余的是满州国人。信差邮役等月薪为20元,邮务佐40元,邮务官50元。

从1932年7月26日至1945年5月2日,满洲国共发行37套159枚邮票。计普通(包括加盖改值)、通邮(包括加盖改值)、纪念(包括加盖)、航空、贺年邮票。[7]

8月15日满洲国灭亡后,航空邮路、火车邮路全部阻断。[8]中华民国邮政总局于1945年11月17日接管了满洲国邮政,成立“邮总驻长春办事处”,下辖辽宁、锦州、吉林等邮区分设邮政管理局,并于1946年2月开始发行东北贴用的邮票。

  • 辽宁邮政管理局:1946年2月11日在沈阳成立。至1946年10月鼎盛时设沈阳、新民、辽中、抚顺、辽阳、鞍山、海城、大石桥、营口、本溪、铁岭、法库、盖平、复县、庄河、岫岩、安东、凤城、宽甸等市县邮局。1948年5月,交通部在沈阳设立东北军邮总部,管辖军邮局36所。1948年7月6日,辖区只剩下邮局14所,交通部下令撤销辽宁邮政管理局,由沈阳市邮政局管理。
  • 锦州邮政管理局:1946年2月1日成立。鼎盛时设有锦西、兴城、绥中、黑山、义县、彰武、阜新、东阜新、盘山、台安、北票、朝阳、建平、凌源、建昌、承德等市县邮局共54所。1947年东北夏季攻势后,仅剩下锦州至山海关铁路沿线邮局9所。1947年12月10日,交通部下令撤销锦州邮电管理局,改设锦州一等局,隶属于辽宁邮政管理局。
  • 吉林邮政管理局: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东北解放区接收了满洲国邮政的分支机构,设立了“人民邮政”,如1945年11月在沈阳成立辽宁邮政管理局,1948年9月1日在瓦房店与辽宁省电话电报管理局合并为辽宁省邮电管理局,1948年11月5日辽南地区与全东北开始通邮,1949年1月1日辽宁省邮电管理局迁驻沈阳市。[9]

参考文献 编辑

  1. ^ 《中国近代邮电史》 人民邮电出版社
  2. ^ 《中国邮政简史》,商务印书馆
  3. ^ 段智峰:“关内外通车通邮交涉期间的蒋汪互动”,《历史教学》 2013年05期
  4. ^ 《高宗武回忆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9年版,第10页。
  5. ^ 《伪满洲国邮政票品目录》丁士民编著
  6. ^ 张荣杰:“封邮与通邮:九一八事变后国民政府对东北邮政的两难抉择”,《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9月,第30卷第5期,第101-110页。
  7. ^ 《毋忘国耻——从伪满洲国邮票看日本侵华罪行》,人民邮电出版社
  8. ^ 《中国的邮驿与邮政》 人民出版社
  9. ^ 《辽宁集邮志1987-1996》,第一章 邮政沿革 第二节 近代邮政 四、解放区、国统区邮政 1、辽宁解放区人民邮政 (1)辽宁人民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