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伯固

(重定向自潘容华

陈伯固(555年—582年),牢之,南陈世祖文帝陈蒨第五子,封新安王

潘容华,陈文帝的妃嫔,梁敬帝绍泰元年(555年),生陈伯固。陈文帝即位后,封为容华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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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伯固少生龟胸,目通精扬白,形状眇小,而俊辩善言论。565年(天嘉6年)八月,封新安郡王,師事陸瓊。566年(天康元年),陈伯宗即位,陈伯固为使持節、都督南琅邪郡彭城郡東海郡三郡諸軍事、雲麾将軍、彭城郡琅邪郡二郡太守(有主簿陸琰、記室參軍阮卓)。567年(光大元年)閏六月,入朝为丹陽[1]

569年(太建元年),丹陽尹进号智武将軍。任期满,進翊右将軍。任使持節、都督吴興諸軍事、平東将軍、吴興郡太守,以蔡徵為主簿。572年(太建4年),入朝为侍中、翊前将軍。574年(太建6年)正月,转任安前将軍、中領軍。575年(太建7年)十月,出为使持節、散騎常侍、都督南徐州南豫州南兗州北兗州四州諸軍事、镇北将軍、南徐州刺史,以徐伯陽為中記室參軍兼州別駕。他喜好飲酒狩猎,在州不知政事,陈宣帝多次譴責。

578年(太建10年),入朝受侍中、镇右将軍之位(有諮議參軍蔡徵、諮議參軍事徐伯陽),后为護軍将軍[2]。当年兼国子祭酒、左驍騎将軍。580年(太建12年),兼宗正卿。581年(太建13年)正月,为使持節、都督揚州南徐州東揚州南豫州四州諸軍事、揚州刺史。

582年(太建14年)1月,陈伯固随陳叔陵反乱,为乱兵所杀,遺体在東昌館門,时年二十八岁。陈后主下诏:“伯固同兹悖逆,殒身途路。今依外议,意犹弗忍,可特许以庶人礼葬。”又诏曰:“伯固随同巨逆,自绝于天,俾无遗育,抑有恒典。但童孺靡识,兼预葭莩,置之甸人,良以恻悯,及伯固所生王氏,可并特宥为庶人。”国除。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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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書/卷36》,出自姚思廉陳書
 南史/卷65》,出自李延壽南史

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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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陳書》卷4:閏月癸巳,以雲麾將軍新安王伯固為丹陽尹。
  2. ^ 《陳書》卷5:〔四月〕丁巳,以新除鎮右將軍新安王伯固為護軍將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