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乃光(1897年—1956年),字自明,男,广西岑溪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经济学、政治学学者。

甘乃光
中華民國第4任廣州市市政委員會委員長
任期
1927年11月—1928年5月
前任林雲陔
继任林雲陔
个人资料
出生1897年
 大清廣西省梧州府岑溪縣
逝世1956年(58—59歲)
 澳大利亞
国籍 大清(1897年-1911年)
 中華民國(1912年-1956年)
政党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配偶陳杏容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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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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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自广州的岭南大学经济系毕业,留校任助教。曾與廖承志、廖夢醒、台人張秀哲(月澄)等人,在校內組中國國民黨區分部,參加種種社會工作。(詳張秀哲著“勿忘台灣落花夢”)1924年6月任黄埔军校政治部秘书兼政治教官。8月任国民党实业部代理部长。1925年7月国民政府成立,任国民政府监察院监察委员。1926年1月,在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在国民党二届一中全会上,又被选为执委常委,任国民党中央青年部部长。5月,调任国民党中央农民部部长,支持农民运动。

中年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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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10月任国民党广东省党部改组委员,同年底任广州市市长。在其任内的12月11日,发生广州暴动,因此被免职。1929年3月被开除国民党党籍。在上海著书译述,先后出版有《先秦经济思想史》、《中国国民党几个根本问题》、《孙文主义大纲》、《孙中山全集分类索引》、《孫文主義之理論與實際》、《美術攝影大綱》等书;译著有《美国政党史》、《英国劳动党真相》等书。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国民党内各派共赴国难重新联合。11月在中国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恢复党籍,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和中央政治会议委员,任国民党中央宣传委员会委员。

1937年7月中国抗日战争爆发。8月任国防参议会秘书长。1938年34月,任国民党中央党部副秘书长。1938年初,与康泽等发起筹建三民主义青年团。7月三青团正式成立,任临时中央干事会干事。

1947年4月23日,國民政府准免行政院秘書長蔣夢麟本職,特任甘乃光為行政院秘書長(院长为张群[1]:8340。1948年5月任国民大会主席团主席。5月行政院改组,被免去秘书长职务。5月18日,中華民國外交部公布:派駐甘乃光為中国驻澳大利亚首任大使[1]:8604。1951年5月,被免去大使职务。

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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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9月,病逝于澳大利亚

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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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乃光對攝影有興趣,曾在英倫學習,編著《美術攝影大綱》(良友出版),講述攝影理論並附其個人攝影作品。

参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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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李新總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編,韓信夫、姜克夫主編 (编).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華書局. 2011.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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