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旭,號賓陽,湖广沔阳州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己未進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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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十二年(1499年),登己未科三甲125名進士,知江西上高縣,正直廉明,不徇權勢,凡境内淫祠,毁之殆盡。累官户部郎中[1],出为山东兖州府知府,十一年十月因被鲁王朱阳铸诬告,被调任[2]。十五年六月考察以有疾致仕[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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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童瀛,父童鈞。子童承敍,正德十六年进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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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七十三》:正德六年三月乙亥,敕户部郎中刘安、童旭往山东、河南整理粮草,运太仆寺马价五万两太仓银十五万两军前应用,从吏部尚书杨一清言也。
  2. ^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四十二》:正德十一年冬十月,鲁王阳铸忿兖州知府童旭屡禁治其私人,遂诬奏旭不法事,旭亦奏辩,诏遣刑部郎中盛茂、锦衣卫副千户蓝章会山东镇巡官勘问。既而茂以后期为华所奏,被逮,乃遣官校执旭下镇抚司鞫之。至是镇抚司以旭辞不承服,请仍械送山东镇巡官覆勘。得旨:旭奏辩明,且干王府人众,姑存大体,皆已之,仍赐书戒饬鲁王,旭改别府。
  3. ^ 明實錄:武宗實錄 ,187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