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旭,號賓陽,湖廣沔陽州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己未進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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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十二年(1499年),登己未科三甲125名進士,知江西上高縣,正直廉明,不徇權勢,凡境內淫祠,毀之殆盡。累官戶部郎中[1],出為山東兗州府知府,十一年十月因被魯王朱陽鑄誣告,被調任[2]。十五年六月考察以有疾致仕[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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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童瀛,父童鈞。子童承敍,正德十六年進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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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七十三》:正德六年三月乙亥,敕戶部郎中劉安、童旭往山東、河南整理糧草,運太僕寺馬價五萬兩太倉銀十五萬兩軍前應用,從吏部尚書楊一清言也。
  2. ^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四十二》:正德十一年冬十月,魯王陽鑄忿兗州知府童旭屢禁治其私人,遂誣奏旭不法事,旭亦奏辯,詔遣刑部郎中盛茂、錦衣衛副千戶藍章會山東鎮巡官勘問。既而茂以後期為華所奏,被逮,乃遣官校執旭下鎮撫司鞫之。至是鎮撫司以旭辭不承服,請仍械送山東鎮巡官覆勘。得旨:旭奏辯明,且干王府人眾,姑存大體,皆已之,仍賜書戒飭魯王,旭改別府。
  3. ^ 明實錄:武宗實錄 ,187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