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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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英語:Teacher,中文口語也常稱作「老師」,舊稱「先生」),又稱作教育工作者、教員,是大眾對教育從業者的稱呼,是培養社會所需人才的專業。教師多任職於教育機構;因應社會需要,亦有家庭教師的私人從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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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职最低学历、资历编辑
在不同的時代、地方和文化,對要擔任教師的學歷要求和分類亦隨之不同。在不少國家及地區,教育課程由有關的教育機關審核及/或考試才得確認其教師專業資格。一般上,只要有中学毕业文凭便可申请成为教师。下文以马来西亚的教师就职最低标准为例。在马来西亚,想成为政府学校的教师的人必须至少拥有马来西亚高等教育文凭(SPM)或以上的学历,而且马来语及历史课都必须考获C等。但如果想成为独中的教师,就必须考获高中统考文凭。
古代称呼编辑
教師最早被稱為「師氏」、「父師」、「少師」,「教书匠」,「先生」,「老師」,「師傳」初指年老資深的學者,亦是對教師的尊稱,私學教師則被稱為塾師、館師、館賓、館客,後人對教師的尊稱亦有西席、西賓、先生、夫子、絳帳。
現代称呼编辑
在21世纪,教师也被称为「老师」、「教授」、「导师」等。
古代的教師编辑
平民教育普及以前编辑
平民教育普及以前,教師多為家庭教師,因為當時只有皇(王)族以及貴族才可以學習,於是這些人便會聘請一些教師到宮廷中授課,並給這些教師們加封爵位或給予官職,以示獎賞。自明朝以來,一些宮廷教師改由太監擔任,比如明武宗的老師就是著名的大太監劉瑾。
平民教育普及以後编辑
春秋時代,孔子開創私人講學的風氣,於是使得平民有機會能受教育。此後,各大朝代的政府開始普遍設立書院,也有地方仕紳成立私塾,讓有些教師改在這些教育機構裡工作,這些人被稱為塾師。
現代的教師编辑
中華民國编辑
清末民初時,中國處於政權交接的狀態,天下時局未穩,社會動盪不安,家長觀念尚未更新完全,認為孩子「不打不成器」,於是默許教師施行體罰。近年來父母觀念改變,便要求老師不得體罰學生,政府也已將「管教」的限度規定於《教師法》中[2],並規定針對違法體罰的教師之懲戒手段。
世界各國编辑
世界各國為維護學生權益,於是透過法律的約束力,明令禁止教師使用體罰來對學生進行制裁。近年來,人們大多選擇不婚或晚婚,造成少子化。受到少子化影響,學校紛紛倒閉,教師職缺銳減,想擔任教師的人需要更多競爭力,甚至造成流浪教師人數暴增,連帶使得失業人口的增加。而且因為少子化,就算教師沒有失業,其薪水依然減少許多。
職級编辑
大學層級编辑
在大學裡,教師往往區分成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及教授等多個職級,有些學校還設有講座教授以及名譽教授的職級。
高級中學编辑
在高級中學各級學校裡,教師區分為導師、助理教師、副教授師及教授師多個職級,有些設有講座教師職級。
初级中学编辑
在初级中学裡,教師職級分成導師(與高級中學相同)、代理教師,也有人是教師兼主任的身分。導師們通常會兼任任課老師,來把自己的專業科目教導給其他班級。代理教師們可能是學校特聘的專業人士,通常無法擔任導師。
小学编辑
在小学,導師需要獨自指導大部分科目,偶爾會有幾位任課老師來教導其他非主科的科目。
参考文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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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古之學者必有師。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無惑?惑而不從師,其為惑也,終不解矣。 生乎吾前,其聞道也,固先乎吾,吾從而師之;生乎吾後,其聞道也,亦先乎吾,吾從而師之。吾師道也,夫庸知其年之先後生於吾乎?是故無貴、無賤、無長、無少,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師說〉)
- ^ 行政院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網站:教師為維持紀律與秩序,對學生所為的管教措施,性質為懲戒,如叱責、罰站、退學等。依《教師法》第16條第1項第6款規定,教師接受聘任後,對學生輔導享有專業自主。及同法第17條第1項第4款規定,教師有義務輔導或管教學生。因此,懲戒為教師合法的權限,但如逾越合理必要範圍,則為體罰,如打耳光成傷、罰長時間的半蹲舉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