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后詔(?—?),明末清初廈門人。

县府考试第一名,崇祯十七年(1644年),赴京參加殿试时,明朝灭亡,南归后以诗酒自娱,與鄭郊徐孚遠等被称为“方外七友”。後度東寧。永曆二十四年,授國子司業。著有《鶼草》、《五經講章》行世。[1]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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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徐鼒《小腆紀傳》卷第四十一:“葉后詔,廈門諸生。甲申,以歲貢入京;遇國變,歸。以詩酒自娛,與徐孚遠、鄭郊輩為方外七友,后渡台灣。著《鶼草》、《五經講義》行世。”《泉州府志》称叶后诏:“屡试冠军。崇祯甲申应岁贡,京师陷,未廷试而归。以诗酒自娱,与徐闇公、郑牧仲辈为方外七友。后渡台湾。着《鹣草》、《五经讲义》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