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價格均等化

要素價格均等化(英語:Factor price equalization),又稱要素價格均等化理論(Factor-price equalization Theory)、要素價格均等化定理(The Factor-Price Equalization Theorem),經濟學理論。這個理論認為,通過國際貿易下的商品交換,各個交易國的內部生產要素價格,如工資、廠房、機器設備、原物料,將會趨於一致。這個理論是赫克歇爾-奧林模型推導出來的結果之一,1948年由保羅·薩繆爾森首次提出。

该理论指出,由于商品的国际贸易,相同的生产要素的价格,如工资率或资本租金,将在各国之间实现均衡。该定理假设有两种商品和两种生产要素,例如资本和劳动。该定理的其他关键假设是,由于商品的自由贸易,每个国家面临相同的商品价格,使用相同的生产技术,并生产两种商品。最关键的是这些假设导致各国的要素价格是平等的,而不需要要素流动,如劳动力的迁移或资本流动。对这一理论的简单总结是,当各国在走向自由贸易的过程中,产出商品的价格被均等化,那么要素(资本和劳动力)的价格也将在各国之间被均等化。因此,在两国经济一体化并有效地成为一个市场之前,无论哪种要素获得的价格最低,相对于经济中的其他要素来说,都将趋于昂贵,而那些价格最高的要素将趋于便宜。[1]

在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中,生产要素的收益取决于其边际生产力的价值。劳动等要素的边际生产率又取决于使用的劳动量以及资本量。当一个产业的劳动量上升时,劳动的边际生产率就会下降。当资本量上升时,劳动的边际生产率就会上升。最后,生产率的价值取决于商品在市场上的产出价格。一个经常被引用的要素价格均衡的例子是工资。当两个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时,两个国家相同工作的工资往往会相互接近。该结果作为赫克歇尔-奥林模型假设的结果,首次被数学证明。简单地说,该定理说,当国家之间在走向自由贸易的过程中,产出商品的价格是均衡的,那么投入要素(资本和劳动力)的价格也会在国家之间均衡。这个理论是阿巴·勒那在1933年独立发现的,但在1952年发表的时间要晚得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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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编辑

  1. ^ Samuelson, P. A. (1948).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the Equalisation of Factor Prices", Economic Journal, June, pp. 163-184.
  2. ^ Abba P. Lerner (1952). "Factor Prices and International Trade", Economi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