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價格均等化

要素價格均等化(英語:Factor price equalization),又稱要素價格均等化理論(Factor-price equalization Theory)、要素價格均等化定理(The Factor-Price Equalization Theorem),經濟學理論。這個理論認為,通過國際貿易下的商品交換,各個交易國的內部生產要素價格,如工資、廠房、機器設備、原物料,將會趨於一致。這個理論是赫克歇爾-奧林模型推導出來的結果之一,1948年由保羅·薩繆爾森首次提出。

該理論指出,由於商品的國際貿易,相同的生產要素的價格,如工資率或資本租金,將在各國之間實現均衡。該定理假設有兩種商品和兩種生產要素,例如資本和勞動。該定理的其他關鍵假設是,由於商品的自由貿易,每個國家面臨相同的商品價格,使用相同的生產技術,並生產兩種商品。最關鍵的是這些假設導致各國的要素價格是平等的,而不需要要素流動,如勞動力的遷移或資本流動。對這一理論的簡單總結是,當各國在走向自由貿易的過程中,產出商品的價格被均等化,那麼要素(資本和勞動力)的價格也將在各國之間被均等化。因此,在兩國經濟一體化並有效地成為一個市場之前,無論哪種要素獲得的價格最低,相對於經濟中的其他要素來說,都將趨於昂貴,而那些價格最高的要素將趨於便宜。[1]

在一個完全競爭的市場中,生產要素的收益取決於其邊際生產力的價值。勞動等要素的邊際生產率又取決於使用的勞動量以及資本量。當一個產業的勞動量上升時,勞動的邊際生產率就會下降。當資本量上升時,勞動的邊際生產率就會上升。最後,生產率的價值取決於商品在市場上的產出價格。一個經常被引用的要素價格均衡的例子是工資。當兩個國家簽訂自由貿易協定時,兩個國家相同工作的工資往往會相互接近。該結果作為赫克歇爾-奧林模型假設的結果,首次被數學證明。簡單地說,該定理說,當國家之間在走向自由貿易的過程中,產出商品的價格是均衡的,那麼投入要素(資本和勞動力)的價格也會在國家之間均衡。這個理論是阿巴·勒那在1933年獨立發現的,但在1952年發表的時間要晚得多。[2]

相關條目 編輯

參見 編輯

  1. ^ Samuelson, P. A. (1948).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the Equalisation of Factor Prices", Economic Journal, June, pp. 163-184.
  2. ^ Abba P. Lerner (1952). "Factor Prices and International Trade", Economi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