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白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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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白昊(1899年—1928年6月6日),湖北省应城县人。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工人运动活动家。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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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白昊幼年父母双亡,以半工半读毕业于武昌甲种工业学校机械科。后到上海杭州工厂任修机匠,后又考入浙江省立工业学校学习。1919年弃学去上海从事劳工运动。

1921年8月加入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同年底赴苏联莫斯科,出席次年1月召开的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1922年春回国加入中国共产党,到武汉负责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长江分部领导工作。7月16日至23日,作为湖北代表出席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1]

10月被选为湖北全省工团联合会(原武汉工团联合会)秘书兼组织部副主任。1923年2月初赴郑州参加京汉铁路总工会成立盛典,积极发动湖北各工团声援二七大罢工。不久被推选为湖北全省工团联合会执行委员,并任中共武汉区执行委员会委员。1927年4至5月出席在武昌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被选为中共中央监察委员和中央工人运动委员会委员。

七一五事变后他逃亡于上海公共租界,担任中共上海总工会党团书记兼总工会组织部部长。1928年2月17日因唐瑞林举报,与陈乔年郑复他等11人同时被捕。

1928年6月6日,他在上海与陈乔年、郑复他同时被处决[2]

妻子秦怡君,许遇害后,秦改嫁李求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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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2014-04-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2-10). 
  2. ^ 許白昊歷史. [2007-09-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