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夙生(1956年4月11日)女,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1]

生平 编辑

1975年到1978年,迟夙生在齐齐哈尔市塑料二厂工作。1978年到1979年,在哈尔滨电机学校一重分校学习。1981年到1983年,在齐齐哈尔大学中文专业、吉林大学学习,获得双学士学位。1979年到1994年,任齐齐哈尔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1994年起,任齐齐哈尔市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

她是第九、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1][2][3]。曾任第八、第九届龙沙区政协副主席。齐齐哈尔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齐齐哈尔市工商联执委。1986年加入九三学社,后任九三学社第二届齐齐哈尔市委常委[1]

1979年,迟夙生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后首批律师。1980年代,她应邀到工厂、学校讲授法律。1985年,她为齐齐哈尔改革开放后第一宗贪污案的被告辩护,使死刑改成了死缓。1994年,她离开齐齐哈尔市第一律师事务所成立夙生律师事务所,成为齐齐哈尔首位砸碎自己“铁饭碗”的执业律师。此后她开始长年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在齐齐哈尔电视台、齐齐哈尔广播电台以及报纸上长年设专题节目或栏目。2011年,迟夙生将自己调查整理的“北海律师事件”调查报告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11年底,她成为李庄案第三季的代理律师。在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期间,她呼吁关注尘肺病人,为辽宁省大鹿岛渔民保住渔业合作社并促成该村财务公开。2012年1月12日,在代理“黎庆洪涉黑案”时,因当庭被贵阳市小河区人民法院法官驱逐而晕倒。2012年,她作为全国人大代表领衔提出的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提案获得采纳,但她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投了反对票[4][5]。2003年至2011年,出于防治艾滋病等考虑,她每年都作为全国人大代表领衔提出让卖淫合法化的提案[6]。2017年5月,她在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代理案件时,受到法院妨碍,并晕倒受伤,为此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组成调查组调查[7]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 1.1 1.2 1.3 迟夙生简历. 腾讯. 2009-03-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3-14). 
  2. ^ 新华网.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新华网. [2014-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10). 
  3.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迟夙生.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12). 
  4. ^ 敢言敢为迟夙生 她的行动,就是她最好的议案. 2012-03-18. 
  5. ^ 迟夙生 没永远的代表 有永远的律师. 南方人物周刊. 2013-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08). 
  6. ^ 代表连续9年呼吁卖淫合法化 称嫖娼可减少强奸. 腾讯. 2012-03-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21). 
  7. ^ 律师庭上与法官争吵疑遭拖拽晕倒 辽宁:正调查. 网易. 2017-05-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