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夙生(1956年4月11日)女,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1]

生平 編輯

1975年到1978年,遲夙生在齊齊哈爾市塑料二廠工作。1978年到1979年,在哈爾濱電機學校一重分校學習。1981年到1983年,在齊齊哈爾大學中文專業、吉林大學學習,獲得雙學士學位。1979年到1994年,任齊齊哈爾市第一律師事務所律師。1994年起,任齊齊哈爾市夙生律師事務所主任、二級律師[1]

她是第九、十、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1][2][3]。曾任第八、第九屆龍沙區政協副主席。齊齊哈爾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齊齊哈爾市工商聯執委。1986年加入九三學社,後任九三學社第二屆齊齊哈爾市委常委[1]

1979年,遲夙生成為中國改革開放後首批律師。1980年代,她應邀到工廠、學校講授法律。1985年,她為齊齊哈爾改革開放後第一宗貪污案的被告辯護,使死刑改成了死緩。1994年,她離開齊齊哈爾市第一律師事務所成立夙生律師事務所,成為齊齊哈爾首位砸碎自己「鐵飯碗」的執業律師。此後她開始長年免費提供法律諮詢,在齊齊哈爾電視台、齊齊哈爾廣播電台以及報紙上長年設專題節目或欄目。2011年,遲夙生將自己調查整理的「北海律師事件」調查報告交給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2011年底,她成為李莊案第三季的代理律師。在擔任全國人大代表期間,她呼籲關注塵肺病人,為遼寧省大鹿島漁民保住漁業合作社並促成該村財務公開。2012年1月12日,在代理「黎慶洪涉黑案」時,因當庭被貴陽市小河區人民法院法官驅逐而暈倒。2012年,她作為全國人大代表領銜提出的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提案獲得採納,但她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投了反對票[4][5]。2003年至2011年,出於防治愛滋病等考慮,她每年都作為全國人大代表領銜提出讓賣淫合法化的提案[6]。2017年5月,她在撫順市望花區人民法院代理案件時,受到法院妨礙,並暈倒受傷,為此中共遼寧省委政法委組成調查組調查[7]

參考文獻 編輯

  1. ^ 1.0 1.1 1.2 1.3 迟夙生简历. 騰訊. 2009-03-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3-14). 
  2. ^ 新華網.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新華網. [2014-0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1-10). 
  3.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迟夙生. 全國人大網. [2013-04-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3-12). 
  4. ^ 敢言敢为迟夙生 她的行动,就是她最好的议案. 2012-03-18. 
  5. ^ 迟夙生 没永远的代表 有永远的律师. 南方人物周刊. 2013-03-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4-08). 
  6. ^ 代表连续9年呼吁卖淫合法化 称嫖娼可减少强奸. 騰訊. 2012-03-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9-21). 
  7. ^ 律师庭上与法官争吵疑遭拖拽晕倒 辽宁:正调查. 網易. 2017-05-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