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
比一个村庄更大但比一个城市小的定居点
(重定向自鎮)
此條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20年6月8日) |
概說编辑
1887年国际统计学会曾提出一个各国通用的居住區域分类系统,规定任何一个人口集中區,其人数在2,000人以上者即可称为城市;不足2,000人者則为乡村。由于各国国情不同,難以适应各国的具体情况,故未普遍采用。尽管英语中的town或small city廣泛譯為鎮、城鎮和小城市;但汉语中的“鄉鎮”,隨著語境變化,有著不同内涵。
此條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20年6月8日) 維基百科所有的內容都應該可供查證。请协助補充可靠来源以改善这篇条目。无法查证的內容可能會因為異議提出而移除。 |
1887年国际统计学会曾提出一个各国通用的居住區域分类系统,规定任何一个人口集中區,其人数在2,000人以上者即可称为城市;不足2,000人者則为乡村。由于各国国情不同,難以适应各国的具体情况,故未普遍采用。尽管英语中的town或small city廣泛譯為鎮、城鎮和小城市;但汉语中的“鄉鎮”,隨著語境變化,有著不同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