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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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賚明(?—1650年代),孟良,號見菴[1]廣東廣州府順德縣[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高賚明是天啟元年(1621年)廣東鄉試舉人[3],次年(1622年)成進士,獲授新喻知縣,調任安福。縣民解下米包泊在河邊等候兌收,苦於損耗,他捐助興建城外行倉,讓縣民暫時貯存等待繳納,人們都認為方便。地方舊俗抓獲竊盜,就將賊人擲入蒙潭溺斃,不送到官府審訊。高賚明發現此事後,就定明此例當作擅殺處理,於是盜賊獲感化,三年內沒有發生盜竊案。魏忠賢摧毀天下書院興建生祠,安福縣內有復禮、復古兩間書院需要拆毀,高賚明高聲抗論,指出復古書院祭祀王守仁湛若水鄒守益等明朝大儒,拆毀就會得罪天下士人,要死也不敢做。經過竭力爭取,復禮書院得免拆毀的命運。之後他遷任河南道御史,因為提出意見被貶謫歸鄉,和陳子壯復修南園社[2]

永曆帝即位,起用高賚明為刑部郎中李成棟反正時獲李元胤推薦任職太常少卿,之後改官大理少卿。他跟隨永曆帝到南寧永曆五年(1651年)清朝追兵急迫,皇帝倉猝撤離[4],百官離散,但他依然跟從。次年(1656年)正月永曆帝一行到達安龍,二月就擢任他為工部右侍郎[5]滇京失陷後歸鄉,十分貧窮,只能吃用紙包的糠餌,可是他卻毫不在意,很快去世[6]

參考文獻 编辑

  1. ^ 《天啓二年壬戌科进士履历》:高赉明,见菴,易一房,丙申七月十一日生,新会顺德人,辛酉六名,会三百七十七名,三甲七十四名,兵部政,本年授江西新喻知县,甲子调安福县,戊辰考选,授陕西道御史,己巳降三级,丙子降河南布政司简较,丁丑升大理寺付,己卯闲住。曾祖篪,廪生;祖士进;父應兆。
  2. ^ 2.0 2.1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六·列傳第三十二》:高賚明,字孟良,順德人。天啟二年進士。授新喻知縣,調安福。里戶解米泊省河候兌收,苦耗失,捐里城外行倉,使暫貯待輸納,民稱便之。舊俗獲竊盜,擲投蒙潭斃之,不送署訊。賚明察出,以擅殺律論,於是宵小感化,三年無犯竊者。魏忠賢毀天下書院為生祠,安福有復禮、復古書院在毀中,抗言復古祀王守仁、湛若水、鄒守益,皆本朝大儒,毀之則得罪天下名教,雖死不敢為。爭之力,復禮以是得免。遷河南道御史,以建言謫歸。與陳子壯復修南園社。
  3. ^ 咸豐《順德縣志·卷十·選舉表一》:……高賚明……並辛酉科(舉人)
  4.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本紀第四》:(永曆五年九月)壬寅,上龍舟倉卒發南寧。
  5.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本紀第四》:(永曆六年)是月(二月)甲辰……吳猷兵部尚書;高賚明工部右侍郎。
  6.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六·列傳第三十二》:昭宗即位,起刑部郎中。李成棟反正,李元胤薦太常少卿,改大理。從扈南寧,追兵急,百官星散,賚明不去。上幸安龍,擢工部右侍郎。滇京陷後歸,貧甚,紙袍糠餌,安之若素,未幾卒。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本紀第四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六·列傳第三十二
  • 咸豐《順德縣志》·卷十·選舉表一
官衔
前任:
朱陛
明朝安福县知县
天啓四年-七年
繼任:
陳昺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