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赉明(?—1650年代),孟良,号见菴[1]广东广州府顺德县[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高赉明是天启元年(1621年)广东乡试举人[3],次年(1622年)成进士,获授新喻知县,调任安福。县民解下米包泊在河边等候兑收,苦于损耗,他捐助兴建城外行仓,让县民暂时贮存等待缴纳,人们都认为方便。地方旧俗抓获窃盗,就将贼人掷入蒙潭溺毙,不送到官府审讯。高赉明发现此事后,就定明此例当作擅杀处理,于是盗贼获感化,三年内没有发生盗窃案。魏忠贤摧毁天下书院兴建生祠,安福县内有复礼、复古两间书院需要拆毁,高赉明高声抗论,指出复古书院祭祀王守仁湛若水邹守益等明朝大儒,拆毁就会得罪天下士人,要死也不敢做。经过竭力争取,复礼书院得免拆毁的命运。之后他迁任河南道御史,因为提出意见被贬谪归乡,和陈子壮复修南园社[2]

永历帝即位,起用高赉明为刑部郎中李成栋反正时获李元胤推荐任职太常少卿,之后改官大理少卿。他跟随永历帝到南宁永历五年(1651年)清朝追兵急迫,皇帝仓猝撤离[4],百官离散,但他依然跟从。次年(1656年)正月永历帝一行到达安龙,二月就擢任他为工部右侍郎[5]滇京失陷后归乡,十分贫穷,只能吃用纸包的糠饵,可是他却毫不在意,很快去世[6]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天启二年壬戌科进士履历》:高赉明,见菴,易一房,丙申七月十一日生,新会顺德人,辛酉六名,会三百七十七名,三甲七十四名,兵部政,本年授江西新喻知县,甲子调安福县,戊辰考选,授陕西道御史,己巳降三级,丙子降河南布政司简较,丁丑升大理寺付,己卯闲住。曾祖篪,廪生;祖士进;父应兆。
  2. ^ 2.0 2.1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六·列传第三十二》:高赉明,字孟良,顺德人。天启二年进士。授新喻知县,调安福。里户解米泊省河候兑收,苦耗失,捐里城外行仓,使暂贮待输纳,民称便之。旧俗获窃盗,掷投蒙潭毙之,不送署讯。赉明察出,以擅杀律论,于是宵小感化,三年无犯窃者。魏忠贤毁天下书院为生祠,安福有复礼、复古书院在毁中,抗言复古祀王守仁、湛若水、邹守益,皆本朝大儒,毁之则得罪天下名教,虽死不敢为。争之力,复礼以是得免。迁河南道御史,以建言谪归。与陈子壮复修南园社。
  3. ^ 咸丰《顺德县志·卷十·选举表一》:……高赉明……并辛酉科(举人)
  4.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本纪第四》:(永历五年九月)壬寅,上龙舟仓卒发南宁。
  5.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本纪第四》:(永历六年)是月(二月)甲辰……吴猷兵部尚书;高赉明工部右侍郎。
  6. ^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六·列传第三十二》:昭宗即位,起刑部郎中。李成栋反正,李元胤荐太常少卿,改大理。从扈南宁,追兵急,百官星散,赉明不去。上幸安龙,擢工部右侍郎。滇京陷后归,贫甚,纸袍糠饵,安之若素,未几卒。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本纪第四
  •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六·列传第三十二
  • 咸丰《顺德县志》·卷十·选举表一
官衔
前任:
朱陛
明朝安福县知县
天启四年-七年
继任:
陈昺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