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以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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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以周(1828年—1899年),字元同,號儆季,又號哉生浙江宁波府定海廳紫微鄉(今屬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人,清代學者。

生平 编辑

黃式三之子,幼承父教,以精研三礼著名。同治九年(1870年)舉人,初任浙江分水縣(今桐廬縣訓導寧波知府宗源瀚請他主持辨志精舍。後在江南學政黃體芳創建的江陰南菁書院任講師15年。《清史稿》载:“宗源瀚建辨志精舍于宁波,请以周定其名义规制,而专课经学,著录弟子千余人。”

黃以周為學不拘漢宋門戶,尤邃三禮,撰《禮書通故》百卷,该书可与杜佑通典》相比隆[1],考釋中國古代禮制學制封國職官田賦樂律刑法名物占卜等,並糾正舊注的謬誤,“最博贍精審,蓋清代禮學之後勁矣。”[2]。另著有《禮說》、《禮說略》、《禮易通詁》等。

其他 编辑

国民党元老吴稚晖曾在南菁书院黄以周门下学习过。吴稚晖回忆初见黄以周,看到其书斋上有大幅格言:实事求是,莫作调人(调节纠纷的人,指马马虎虎的老好人)[3]

参考文献 编辑

  1. ^ 章太炎:《黄先生传》
  2. ^ 梁啟超《清代學術概論》
  3. ^ 唐德刚著《胡适口述自传》: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