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2年硬幣法令

(重定向自1792年鑄幣法案

1792年4月2日美国国会通过《硬幣法令》(Coinage Act),成立美国铸币局并制订美国硬币流通制度。[1] 法令全名为《美国硬币铸造及流通法令》(An act establishing a mint, and regulating the Coins of the United States),确定美元为美国货币单位,创建美国货币十进制系统。[2]

法案规定,铸币局位于美国政府所在地,最初五名官员为铸币局长、分析师、主铸币师、雕刻师和司库。法案允许主铸币师和雕刻师可以由同一人担任,分析师、主铸币师和司库要向美国财政部交10,000美金保证金。

历史 编辑

尽管《1792年硬幣法令》部分条款随着时间推移被修正,法案主要内容在很长时间内依然有效,为之后所有法案提供基础框架。

法案最初草案规定,硬币使用总统的肖像作为正面图案,最终版本卻定为自由的象征图案。法案还规定在费城建造一栋铸币建筑,是第一座根据美国宪法建造的联邦建筑,7月31日,铸币局长戴维·里顿豪斯为建筑物奠基。

1792年5月8日,总统乔治·华盛顿签署《铜币铸造规定法》(An Act to Provide For a Copper Coinage),导致铜美分的诞生,一直延续到今天的1美分。

规定 编辑

《1792年硬幣法令》制订了下列硬币的标准:[3]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面值 成分
鹰金币 Eagles $10 2474/8格令(16.0克)纯或270格令(17.5克)标准金
半鹰金币 Half Eagles $5 1236/8格令(8.02克)纯金或135格令(8.75克)标准金
四分之一鹰金币 Quarter Eagles $2.50 617/8格令(4.01克)纯金或674/8格令(4.37克)标准金
1美元硬币 Dollars or Units $1 3714/16格令(24.1克)纯或416格令(27.0克)标准银
50美分硬币 Half Dollars $0.50 18510/16格令(12.0克)纯银或208格令(13.5克)标准银
25美分硬币 Quarter Dollars $0.25 9213/16格令(6.01克)纯银或104格令(6.74克)标准银
10美分硬币 Dismes $0.10 372/16格令(2.41克)纯银或413/5格令(2.70克)标准银
5美分硬币 Half Dismes $0.05 189/16格令(1.20克)纯银或204/5格令(1.35克)标准银
1美分硬币 Cents $0.01 11 本尼威特(17.1克)
半美分硬币 Half Cents $0.005 51/2 本尼威特(8.55克)铜

硬币包括以下特征:

  • 正面为自由的象征图像,并刻有“Liberty”的字样和铸造年份。
  • 金币和银币反面为图案,并刻有“UNITED STATES OF AMERICA”字样。
  • 铜币的反面刻有面值。

法案规定金和银的比例价值为15单位纯银等同于1单位纯金。标准金由11份纯金与1份银铜合金组成。标准银由1485份纯银和179份铜组成。

任何人都可以将金条或银条送到铸币局铸成硬币而不收取任何费用,也可以立刻将其兑换为等值的硬币。

每一块单独的用于铸造硬币的金子或银子都遵循质量控制措施,司库流出三枚硬币。每年7月的最后一个周一,在首席大法官财政部长和审计员、国务卿司法部长的监督下,硬币的成分被分析化验,如果硬币不符合标准,铸币局的官员就会被撤职。更严重的是,铸币局的官员和雇员会因挪用和盗窃罪处以死刑。

法案还规定了美元作为美国货币单位,联邦政府所有账目以美元、美角、美分、美文记账保存。

该法案中的1美元中所含银的成分相当于同一时期英国1/5英镑中所含银的成分,或4个先令中所含银的成分。

主参考资料 编辑

Nussbaum, Arthur(1937年11月),《The Law of the Dollar》,Columbia Law Review 37 (7): 1059。

脚注 编辑

  1. ^ Nussbaum, Arthur(1937年11月),《The Law of the Dollar》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Columbia Law Review 37 (7): 1059。
  2. ^ 《Federal Reserve Bank of Philadelphia: Money in Colonial Times》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16年5月1日查阅。
  3. ^ 《Coinage Act of 1792》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美国国会,2016年5月1日查阅。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