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少正卯

最新留言:9年前由Kolyma在话题建議拆分出孔子誅少正卯事件條目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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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titled(有關版權問題) 编辑

我写的少正卯词条,版权在我,我愿意贴到维基就是授权维基。然而维基以版权为理由删除,但是又转贴同样有着明确原创人的文段,例如4月6日的文段就是另有原创人。这种编辑明显是一边按自己需要侵犯版权,一边以侵权为理由排斥不同观点。

我第一次编辑,并没有删除不同意见的文段,但是其后的编辑,都删除我的文段,但是又抄袭我写的开头几句。

儒学有害脑健康,儒生们自己保重吧。呵呵。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孔门立雪對話貢獻)於2009年4月6日 (一) 12:43‎加入。

抓不到权力你们就什么都不是!监视本词条我早已经调查过维基编辑争议的混乱状况,也早就计划好一直维护到不能再编辑为止。—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113.64.114.104對話 貢獻)加入的。

您好,并不是因为“侵权”而移除内容,只是您添加的内容没有参考来源,是原创研究,而维基百科讲究的是可供查证Ben.MQ 2009年4月6日 (一) 13:0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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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維基百科通常是這樣運作沒錯...所以一定要附上來源,如果你很想把自己的貼上去...某幾個方法就是:你弄個部落格公開,然後引用自己。你找認識的出版社出書,然後引用自己。你找認識的搞上個新聞,然後引用自己的新聞。我個人一方面覺得這種要求導致這種作法最後又導致詭異的現象,不過另一方面覺得這好像也是必須引用來源之下不得已的方法。所以我覺得這如果是維基百科常見的作法及一貫的原則,作者不需要覺得自己被針對,而是弄清楚他們的原則或常見的作法,然後找適當的管道成事。

(當然,這些作法會造成的詭異狀況,就是錯誤的言論只要可以藉由謠言、抹黑、訛傳的方式,上新聞或網路,甚至在不計作者名的網頁弄出篇文章,又或者刻意花錢買廣告洗新聞,就可以製造出一堆彷彿可信的來源,然後透過引用這些來源,讓自己的說法合理有證據的貼上維基百科,讓不明事理的路人閱讀。這是另一個長遠的問題就是了,並非這篇的主要情況。)

另外我也認同(1)「少正卯」事件、「少正卯被殺」事件,應該獨立分開。(2)維基百科應該整理結論重點,而不是把細節全寫在百科上,這部分應該是作者的責任,這邊不是期刊也不是論文集。(難道數學還得把幾十頁的證明過程全貼上wiki嗎?顯然不可能。)你如果自己公開一個部落格網頁,應該就可以自己引用自己,網頁上同時有簡化版與完整版,維基百科直接引用簡化版內容,然後在簡化版網頁中,引導有興趣的讀者進一步閱讀完整版。我想這是可行且不複雜的方法。

至於什麼儒學有害腦健康..這種攻擊性卻空洞的言論沒有必要出現在討論中,維基百科應該是呈現有來源的事實,就算是殺人魔、納粹、邪教、武器、毒品,一樣可以做簡單中立的介紹。此外,如果要批評儒家思想,我建議你先弄懂孔孟心性論是什麼,再來對儒家作批評。

Untitled 2(有關其他來源及非百科內容) 编辑

关于当代学说的连接多失效,且难以认定其代表性,因为相关文章在网上也能找到很多,部分源于学报专著,部分出自报章社论.

徐复观通过考证认为孔子没有杀少正卯。(见http://www.kyxk.net/bbscon.php?bid=258&id=22144)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马作武认为孔子杀了少正卯。(见http://journal.chinalawinfo.com/Article_Info.asp?Id=4143)

独立学者秋风(姚中秋)认为孔子没有杀少正卯。(见http://www.xbsb.com.cn/xbsbnews/sbjt/kaijuan/2009-10-21/30843.html)

徐复观 “一个历史故事的形成及其演进——论孔子诛少正卯” 《中国思想史论集》 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年版

马作武 孔子杀少正卯考论 An Analyse of the History Story“Confucius’s Killing Shaozhengmao” 《中外法学》 2005 第5期 总第101期 页码616 http://journal.chinalawinfo.com/Article_Info.asp?Id=4143

秋风 孔子诛少正卯是专制理念杜撰的故事 长江商报 http://cjsb.cnxianzai.com/pinglun/2009/1009/164485.html

另外,本条目应集中讲述少正卯其人,特别是生平.例如职业,学派,政见,事迹等(若有文献记载的话).而不是争论少正卯是如何死的或该不该死等后人的见解,这已经是学术研讨,而不是百科内容.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9.126.28.221對話貢獻)於2010年1月22日 (五) 02:39‎加入。

建議拆分出孔子誅少正卯事件條目 编辑

補提請討論。拆分理據:現有內容過度描述「孔子誅少正卯事件」,其比重已不符一個人物條目應有要求。--Kolyma留言2014年10月5日 (日) 10:09 (UTC)回复

除此之外,沒有其他史料,比重能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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