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广东省立法商学院

最新留言:3年前由Longway22在话题关于广东省立法商学院的延续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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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立法商学院的延续 编辑

广东省立法商学院1952年并入中山大学,后来并入中山大学的相关系科又划出并入中南财经学院、中南政法学院等校。1983年5月,广东财经学院成立,后改名为广东商学院。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招生宣传协会一文[1],大约在1990年代,广东省政府拟将广东商学院改办为广东法商大学,广东省立勷勤商学院(广东省立法商学院)校友会得知后表示希望筹建的广东法商大学能与能与广东省立勷勤商学院(广东省立法商学院)建立历史衔接关系。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以广东商学院为基础办成广东法商大学的计划未能成功,广东商学院也在2013年6月更名为广东财经大学。所以,广东财经大学没有和广东省立勷勤商学院(广东省立法商学院)建立过历史衔接关系。而现今的《广东财经大学章程》以及广东财经大学官网简介中均为提及广东省立勷勤商学院(广东省立法商学院)。综上所述,广东财经大学不应视为广东省立勷勤商学院(广东省立法商学院)的延续。如有不同意见,欢迎指正。Moquequeloa留言2020年8月19日 (三) 08:35 (UTC)回复

  • @Moquequeloa由相關脈絡可見1980年代後廣商建立以來,繼承勷勤大學(商學院)的興學理念與特色是其重要基礎,而中山大學與勷勤校友等都在立校多年中擁有相應支持與參與。還有法律專業也成為該校的另一大特色學科,與法商學院有所隔代迴響,認為即使未有正式註冊的認證,事實上該大學的立校發展之路是有對勷勤系的延續。所以包羅閣下所舉的有關事實,勷勤商學院相關淵源與內容,關聯專案都應加以收錄,以饗讀者,更能改進條目整體質量。——約克客留言2020年8月20日 (四) 09:28 (UTC)回复
  • @Moquequeloa閣下請相議修訂,不經商議繼續編輯認為有所欠妥。未取得共識而持續編輯有違一貫之編纂流程,請多交換意見。——約克客留言2020年8月26日 (三) 02:24 (UTC)回复
  • @Longway22首先,关于广东省立法商学院的延续,本人的表述已经非常清楚,对于广东省立法商学院,广东财经大学无名亦无实,广东财经大学的官方资料可充分证明,广东财经大学继承广东省立法商学院只能说是一个未完成的计划,Longway22你的说法是不正确的,而且你引用的是不可靠资料,并不能作为证据。其次,广东省立法商大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亦存在过一段时间,描述为“中华民国时期广州一所曾经存在的高等院校”,明显不准确。 Moquequeloa留言2020年8月27日 (四) 08:57 (UTC)回复
  • @Moquequeloa閣下有一點需要明白,維基編輯可採用不僅所謂「官方觀點」,在不同來源觀點均平等而不分高低的。不反對閣下傾向於有官方唯一認證的支持觀點,但不可否認客觀已有如大學自身關聯來源證明,存在如舊勷勤校友會在內、對該校存續有所關注與作用,同時於非官方正式認證下相當的對舊校精神繼承之認同觀點。閣下應可繼續修正本編修訂部分,而非繼續刪除有關內容。本編不希望在此強調閣下之編輯作為,可能觸及本地之審查性問題,請閣下理解。——約克客留言2020年8月27日 (四) 09:09 (UTC)回复
  • @Longway22你需要明白,不是任何来源都可作为参考资料,Longway22你需要给出有可信度的资料来证明你的观点。 Moquequeloa留言2020年8月27日 (四) 09:15 (UTC)回复
  • @Longway22补充说明一下,你添加的“1983年重新建立的广东财经大学,被视为继承了商学院的历史脉络”的依据是搜狐网上名为“品广州”的自媒体号的文章,这是不可靠的参考来源,不能作为证据证明你的观点。 Moquequeloa留言2020年8月27日 (四) 09:24 (UTC)回复
    @Moquequeloa閣下可否答覆?已提供觀點之可靠來源。 約克客留言2020年8月29日 (六) 01:11 (UTC)回复
  • 閣下否定搜狐媒體內容或有所欠妥,另現有信息時報的來源 1也可支持有關敘述,認為判定有所失當。本編認為校史閣下還應先解釋在多個獨立來源下,如何認為非官方的內容觀點無法成立?本編現無法理解閣下對非官方的不同來源觀點之質疑所在。——約克客留言2020年8月27日 (四) 09:33 (UTC)回复
  • 你們繼續討論,我悄悄加個廣州專題(逃--苗栗國國民簽名吧! 2020年8月29日 (六) 13:57 (UTC)回复
  • @Longway22资料的可信度是不一样的,一般情况下,第一手资料可信度较高。具体来说,就此次讨论的话题,广东财经大学和广东省立法商学院的说法通常是可靠的,如有其他说法与此矛盾,则其应有详尽可靠的论述来反驳当事两方的说法,不然不足为信。首先,广东财经大学自述:“1983年5月,学校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校名为广东财经学院;1985年6月,更名为广东商学院;2013年6月,更名为广东财经大学。(《广东财经大学章程·序言》,2015)”其次,广东省立法商学院校友会自言:“1952年全国高校进行院系调整,法商学院与广州地区几所公私立大学的文、理、法、财经专业院系被合并筹建为新的综合性中山大学;1953年中南地区高校院系调整,中大的政法、财经类专业院系分别调整到中南政法学院、中南财经学院、中南民族学院等有关院校,法商学院已经并入中山大学的学生按调整计划分别到上述院校就读(《广东省立法商学院校史·序》,2005)”,“学院在全国高等院校调整后结束(《广东省立法商学院校史·第四章》,2005)”显然,广东财经大学自己并未把自己当作广东省立法商学院的延续;而广东省立法商学院校友会也承认广东省立法商学院已经闭校,且未在校史中提及广东财经大学(广东商学院、广东财经学院)是广东法商学院的延续。接着来看《信息时报》上《虽死犹生的勷勤大学》一文,该文通篇只有两处提及广东财经大学,均只有寥寥几字笼统提及广东省立法商学院演变为广东财经大学,毫无细节,根本无法反驳广东财经大学和广东省立法商学院校友会对各自学校发展详尽清晰描述。所以说,独立发展、所处时代不同的两校到底是如何建立起继承关系的,《信息时报》所载文章根本无法解释。就如在广东财经大学条目讨论页中所言,广东财经大学只是曾经计划改办为“广东法商大学”,广东省立法商学院校友会因此希望“广东法商大学”能与母校历史衔接、作为母校的延续,但随着后来“广东法商大学”筹建计划的失败,广东财经大学也没有与广东省立法商学院建立起延续关系。《虽死犹生的勷勤大学》一文的相关描述,笼统模糊,事件细节缺失,明显是该段历史的讹传。仅凭《虽死》一文无法推翻广财和法商两校的自述。总之,事情相当清楚,广东财经大学不承认广东省立法商学院是自己的前身,广东省立法商学院校友会认为广东省立法商学院的历史已经随着1950年代的撤并而结束。 Moquequeloa留言2020年8月31日 (一) 16:06 (UTC)回复
  • @Moquequeloa閣下的解讀有所失當,根據WP:PRIMARY第一手資料在本地並非可直接信納,是倡議以出版而可信的第二手資料為準。本編所採用的來源是合乎有關定義的,所以基於有關資料與本地指引,閣下的意見有否定有關資料、自我原創,並無合理性存在。請閣下遵循指引做出合理判別。——約克客留言2020年9月1日 (二) 00:4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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