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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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廢娼事件前後有關的資料 编辑

這是跟廢娼事件前後有關的材料:

1997年1月21日,當時市長陳水扁在議會國民黨郭石吉、李仁人、蔣乃辛、秦慧珠、林晉章、陳學聖、李慶安、陳玉梅等八位議員質詢之下宣布不再發妓女證,並指示警察局準備廢娼。

1999年1月25日,市政府公告緩衝廢娼兩年,但在3月25日公娼才復業。2001年3月25日正式廢娼。

請見:蔡崇隆1998年10月民視作的民視異言堂的一集,還有公視紀錄片公娼啟示錄AirBa 10:53 2005年9月1日 (UTC)

我是在網路城邦,看到酷媽張貼日日春爭取公娼合法的支持文章,有感而發的說出我的個人心得,酷媽要我與日日春聯繫,幫助她們,因為她說我的案例可以提供婦女團體和馬市長一些思考,說不定很有幫助,因此我就把寫過的文章複製到這邊來。

幾年前,我得知成龍有婚外情,當時我好氣,發誓再也不看成龍的電影了。自己會有那種精神潔癖,是因為我太保守了,純得現在覺得實在不知該如何形容。當我進入社會第一份工作在工廠裡擔任現場值班主管,同事們笑我,竟然沒有去過理容院。我驚覺自己的社會經驗不足,有時個人的看法就如孩童之見般。

一直以來,我恪遵所謂婚前不能有性行為的金科玉律,以致於遭受嘲笑。後來我改變修正了許多想法。因此,頗能體會婦女團體,以及衛道人士,要求禁娼,甚至買娼著應該處罰的想法。那是一種道德淨化!

可是有沒有設身處地的想過,一個單身未婚的男女,保持著道德高標準,或者因為家庭的教育觀念,以至於對人生四大樂事的洞房花燭夜,保有一份憧憬期待,和一種無形的約束,覺得逾越了便感到罪惡。這樣的人,在長期性壓抑的桎梏之下,以致於到了三十好幾,男的仍然保持童貞,女的仍然保持處女之身。可是並不代表他們沒有性需求,社會上忽略了這樣少數的族群。未曾想到過,古人最晚十六歲女子便嫁,因此維持處女之身,直到婚後容易。但是,隨著現代人,還要保持未婚不能有性行為,因為年紀到了廿多歲,甚是三十多歲,這樣的壓抑,所造成的身心痛苦,是否有人體會過?

台灣已經忽略了男女生理需求的根本問題,當立委可以大大方方,大搖大擺的進出澳門,買春嫖妓時。在台灣的單身男女,卻無法透過合法管道取得日本全人形的情趣娃娃,做虛擬真實男女想像對象的情慾投射和解放,沒有一個立委正視這個問題,關心這個問題。只有結婚的男女擁有做愛權,對於未婚的男女,台灣的政治人物教育他們最好進行禁慾或自宮,因為原本的賣春者從合法變成非法,警察四處在抓,那麼買春者呢?行為卻不罰!於是有些婦女團體或衛道人士主張處罰買春者,才能遏止賣春行為。

這就像為了解決水荒問題,主張將販賣礦泉水的商人以非法買賣抓起來,後來有人提議對買水的人也要一體適用,只要有人不買水喝,就不會有商人做起賣水的生意,因為沒有人敢買。這種將人類基本需要,因為為政者不缺水喝,無法體察民瘼,所提出的飲酖止渴方案,將會令人捏了一把冷汗。就像那些衛道者與婦女團體一樣,他們有了幸福的家庭婚姻,甚至有過一段美好的戀愛史,以為全天下的人在年輕時,都有一段浪漫的愛情羅曼史,性對他們而言是從來不缺的,甚至是滿足的。於是限制別人的渴望,千方百計的阻撓,這樣的愚蠢有如晉惠帝何不食糜肉的腦袋。最後台灣發生了不可思議的奇蹟,那就是賣春的要罰,買春的不罰,是不能罰也不敢罰,否則將天下大亂,逼得壓抑禁慾無從解放的人,鋌而走險,既然兩相情願的買賣都是非法要坐牢,還不如直接用偷的,於是當買春與強姦同罪時,那麼就是鼓勵後者。

所以這種不健全的台灣社會建構體制,買春雖然不罰,但是賣春卻要處罰的情況下,使得買春者心裡總是覺得怪怪的,有些許的罪惡,究竟這是非法還是合法?

小弟陵君是一位真實的受害者,小時候我的母親灌輸我和弟弟手淫將導致智障,白痴。告知人的大腦白色腦漿會透過脊髓,到達陰莖流出,這就自慰的結果,並舉出親朋好友的小孩,因為手淫而變癡呆的例子。當感冒沒有很快痊癒時,母親就會嚴肅拷問我們兄弟,是否有手淫?否則為何感冒好不了?到了國中上健康教育性教育的章節女老師表示學校不教也不考,要同學自己自修。老實說,我完全看不懂,一直到了廿多歲,還以為人是從媽媽的肚臍洞口生出來的,這也是母親從小對我們兄弟親口的性教育。既然是媽媽說的,我們怎麼會不相信呢。

我在廿八歲時,看到穆基寫的性知識書籍,以及相關的圖片,我才恍然大悟,原來女性的陰道、尿道是不一樣的,過去我以為陰道是正式的學名,尿道則是俗稱。而產道指的是肚臍洞口。所以不知道女性陰部有兩個不同的孔。而且這樣錯誤似是而非的推論,在我國三時,還說服不少同學。因為當時有同學告訴大家,美國人怎麼生小孩,就是男女脫光衣服,將生殖器插入,還問大家人是怎麼生出來的?大家沒有回答,那位同學很神秘的說,是從陰道生出來的。我聽了之後立刻反駁表示:除非嬰兒像鉛筆那麼細,否則怎麼可能從尿尿的小洞生出來呢?請大家看健康教育第十三章,有一張黑白素圖畫著一個女的大肚子然後小孩的頭從肚臍孔鑽出來,因此小孩並不是從尿尿的地方生出來的。很多同學都點頭了,認同我的說法。為什麼呢?因為,學校從來不教,而且圖片只畫女性站立側面圖,而不是正面,看到嬰兒的頭從女性的下體出生,因此資源非常有限。再加上文字內容用了產道二字,而不是陰道。因此誤以為從肚臍孔出生的那個地方是產道。而在其他所描述的陰道,我一直認為這是尿道的正式說法。而且母親常說都是生你們的緣故,肚臍孔才那麼大。更糟糕的是,有一次我和弟妹,與父親看動物奇觀,看到袋鼠生產,從肛門生出。當時我有感而發的說,人類真的萬物之靈,所有的動物都是從媽媽的肛門出生,裡面都是大便很骯髒。只有人類不同,從肚臍出生,是其他動物所沒有的特徵。這樣告訴弟弟妹妹,父親也當場點頭,完全不會糾正我荒謬的論調,那時我唸高二。

就這樣,我到了三十二歲還沒親眼見過保險套。為什麼呢?因為我沒結婚,所以不需要用到。有人說就算沒有異性朋友,以男性而言為了生理需求,可以去買春,問題是買春是錯誤的,不對的行為,賣春的要受罰。再加上婚前不能有性行為,雙重的道德金科玉律,壓在自己身上,讓自己做一個乖寶寶。如果是相當保守的女性,我聽人說靠的是自慰,因為在父系社會下,出現提供男性需求專為男性服務的女性性提供者,也就是賣春女。反而忽略了女性也有這方面的需求,因為許多人忽略了這樣的問題,以假道學或不了解別人的感受,因此還是以男性父系社會的思維,對賣春女處罰,對於買春的男性不罰,這樣矛盾的現象。因為這個社會還是以男性為主體,法官、律師、大法官,絕大多數是男性,如果制定男性買春要罰,就形同拿磚頭往自己的腳下砸,但是這對女性卻不公平。就如前面我講的,制定者也擔心如果買春者的男性也處罰,是否就剝奪了沒有異性者,未婚者,生理需求的權利。既然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並非強暴,女性願意付出肉體,男性願意付出金錢,各取所需,這樣發洩的機制被阻絕打破之後,連這個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那麼,我想請問教這些男性如何自處?大家有沒有考慮到?是鼓勵出家念佛,清心寡欲嗎?尤其是我看過一些殘障人士,和顏面傷殘者,不論男女都有生理需求。於是會導致橫豎也是死,不如在四下無人時,使用強硬的方式,也就是強姦婦女,來滿足性慾,因為這樣的風險會比買春小。當買春已經被定義是違法的,那麼強姦婦女,只要神不知鬼不覺,還不用處罰。而買春則是男女雙方留下交易證據,此外,強姦犯被抓到之後,和買春一樣,都是違反性自主。但是如果沒被抓到,則尚有心存僥倖的心理。因此當買春是觸法的,就是鼓勵強姦,強姦的案件就會大幅升高,因為生理的發洩無處宣洩,就像鯀治水一樣。當初台北市長陳水扁,之所以讓妓女非法化,並不是站在考慮人性上,而是站在政績,製造沒有春色的台北城,如同共產世界的古巴,表示我們沒有這個問題,將人類過度要求在烏托邦的理想世界。可是因為人類有私心,有慾望,因此,馬克思的共產理想主義失敗了。許多的政治人物為了自身的表面政績,做出了違反自然人性的事情。而陳水扁和婦女團體差異的地方是,他知道性慾無法阻擋,因此犧牲了女性賣春的權利,但是保留了男性買春的空間,也就是行為不罰。而且不能說只能默默的做,看起來有點荒唐沒道理,婦女團體也不滿,但是對於同樣是男性的警察而言,也心知肚明,他們也需要,因此會看到一些買春的男性,連同賣春的女性,到警局之後。男性警察將男性斥責一番後讓他離去,不認為那是個罪,還拍拍肩膀說下次小心一點,頗有同是男性惺惺相惜的感覺,然後對被抓到的賣春女,給予處罰,甚至坐牢。

所以,問題的討論點在於賣春不應該被罰。而不是買春者要罰,否則問題會更嚴重。你有沒有想過,一個女性去找牛郎被抓到的結果,同樣的牛郎會被處罰,而那個買春的女子會沒事,這樣子想,婦女團體就不會那麼生氣了。

但在台灣的社會,我很悲觀的表示,或許以後還是維持賣春要罰,買春不罰的怪現象。

衛道人士和婦女團體不妨想想看,堅持男性不買春,則女性不會賣春,於是實施對男性買春者施以重罰。是否有考慮到,沒有異性伴侶的性生活如何自處?是否要做比較周延的考慮。我可能是衛道人士和婦女團體最符合期待的男性,沒有異性伴侶,也不會去買春,更不知道如何打手槍(一直到後來我去做割包皮手術之後,我才恍然大悟,為什麼A片中男性會喜歡打手槍,原來是刺激的關係,過去我是典型的包莖型,完全無法體會,打手槍有什麼快感和意義,因此處在無知的狀態)。

我到了三十五歲,仍然受到傳統價值的束縛,不敢發洩,以致精液濃稠到發黃,俗稱過期,後來閱讀相關醫學書籍才了解。因為我過分的禁慾,終於導致生病,傷害到自己。到了三十五歲仍然沒有性經驗,不是因為性無能,而是壓抑再壓抑。最後我脾氣變得非常暴躁,情緒不穩,經常不由自主的想哭。在網路上寫了很多文章,向網友求救,如何繼續渡過婚前不准有性行為的道德規範,因為我快要精神崩潰了。

終於我遇到一位高人,一位在家修行年紀三十八歲仍然保持童貞,我喜出望外請教他如何渡過令人痛苦的童貞期?我把這封信複製貼上來:

我向一位修行者請益,請教如何度過童貞的痛苦期

他是在氣象局工作,物理系畢業後參加國家考試成為公務員,到氣象局服務。對於紫微斗數頗有研究心得,領悟力極高。當初我是想向他討教,原因是敝人對於玄學頗有興趣,從高中時代就喜歡到書局看一些課外讀物,不外是血型看性格,簡易自學紫為斗數,四柱推命等等。到了大學研究西洋占星術,買了不同作者和研究方向的書,累計有四十餘本,我才了解到西洋占星術,不是單純的太陽宮星座而已。配合其他九大行星宮座角度,就和紫微斗數一樣,是屬於算命的書籍,算事業,婚姻,流年等等,是古代巴比侖帝國留下來的智慧資產。我是純個人興趣研究,對於紫微斗數想要深究,遇到這位修行者,他吃素三十多年,告訴我因為氣象局的資深前輩有人熟悉紫微斗數,因此剛好有切磋的機會。同事們彼此一起研究,因此他進展神速。在言談中得知他是不近女色,因此我順便求教自己這方面的困擾,告訴我吃素不會引起這方面太多無端的生理反應,得知我未修行吃葷者還能保持三十五歲仍然保持童貞,也佩服我不簡單。然後我把自己的苦惱告訴他,請問他如何自持度過,因此有了這樣的對話機緣,寫信給我,他談到:

我個人所學,科學,哲學,命理,卜卦,三教經典等等都涉獵。人體各種生理變化都會反應到身體表面。於是這封信的重點內容如下:


OriginalMessage-----

From:linkevin
To:qiscess@pchome.com.tw
Sent:Thursday,November13,200310:58PM
Subject:Re:寫給有緣認識人

誠如你所言,這是男性的根本問題,非常難以克制,用修行的方式也難以降伏。我建議你不是用壓抑的,壓抑會反效果。淫幾乎是輪迴的根本,若追溯本源,那還是因為我相的緣故,絕大部份的修行人在這個問題都修得很慢,甚至需要三大阿僧祇劫,所以你現在年輕氣盛,不要在這個問題上太過急迫,那是生理自然的本能反應啊!不要覺得有罪惡感,於是一直壓抑它,否則會持續累積能量,有一天會"大地震"喔!那就危險啊!慾望如同波浪一樣,不是用趕的,會愈趕愈多波浪,應該"忍它,讓它,不理它,看它如何",自然波浪就逐漸趨緩了。

楞嚴經說:「使心中演若達多狂性自歇,歇即菩提。」圓覺經云:「居一切時,不起妄念,於諸妄心,亦不息滅,住妄想境,不加了知,於無了知,不辯真實。」我說了這些給你聽,夠誠意了吧!

後來他告訴我,不要強忍,順其自然,否則容易出現負面變化,對身體性情都不好,如非出世修行者,未經過適當指導,一般眾人強禁慾,使陰陽無法調和,並非修行真意,也非遵守道德,只是執著痴昧罷了,有一天會「大地震」喔!那就危險啊!

我非常感謝他對我的醍醐灌頂和指點。我覺得台灣的社會病了,變得虛偽和假道學。從來沒有衛道人士或婦女團體,告訴我們未婚者,沒有異性伴侶,不能買春,那麼如何過生活?他們完全是站在個人已經有了性生活,有了小孩,甚至美滿的婚姻生活下,去思考人類如何在道德上更加前進淨化。就好比穿得保暖,吃得豐足的西方國家,嚴禁獵捕海豹,導致愛斯基摩人無法生存,後來才發現這個問題。

有很多的事情,是你無法想像的,我的問題不是特殊個案。

我今天唯一的請求是,希望開放日本全人形的情趣娃娃,因為我到情趣商品店,老闆表示政府禁止進口,表示違反善良風俗。也知道這是過時的法律,但是沒有一個立委願意認真對待修法,尤其是男性立委有不少每年固定到澳門買春,雖然是已婚也毫不忌諱,表示這是人性的需求,並搬出孟子的食色性也。

那麼有沒有考慮到想要發洩性慾,但是連個替代品都沒有的窘境。為什麼到現在還不准進口日本情趣娃娃,我在雅虎拍賣網站,也找不到。上個禮拜還透過一位經常到日本出差的網友,幫我買一個回來,放在我的身邊,成為我的女朋友,從此我的心境就能平穩,獲得身心的健康。但是談著談著,突然想到這是非法品,牽涉到善良風俗的問題。

我因此非常感概無奈,看到酷媽寫的這篇文章,心中有很多的千言萬語和感觸,有種骾骨在喉,不吐不快的衝動。我非常渴望政府能夠開放全人形的日本情趣娃娃,給不想買春的男人。尤其是在爭執賣春要罰,買春卻不罰的問題沸沸揚揚上,如果沒有定論,起碼這個問題也能一併提出,一起解決吧!既然酷媽的學問淵博,說話一言九鼎,定見成熟豁達,能夠向馬英九市長表達。

自己從來不敢表達這樣如此私人的想法,我後來閱讀了大量的性學書籍和知識,來填補過去的空白無知,並在小說寫作的創作上,嘗試情慾的創作,來作為一種心靈慰藉的平衡感。今天要不是酷媽,我覺得她是一個成熟的高級知識份子,說真的,我不敢表達自己內心的看法。免得被人誤會,甚至遭人恥笑謾罵,因為我長達十年的時間,不敢讓別人知道自己是在室男,感覺那是一種活在邊緣的異類,內心是非常陰暗的。雖然急於結婚,擺脫那種陰影,但是現代女性的不婚主義盛行,導致個人的處境更加艱難,由是之故,如果政府能夠想通能夠開明,開放情趣娃娃進口,甚至讓賣春合法化,那麼我就能光明正大的去買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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