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建議,可以節目之知名度、收視率、存續性(節目壽命)、話題性、代表性(類型或綜合成果)和榮譽事蹟等面向綜合考量,作為決定底下清單時之增刪揀選標準,盡力求取此判準下所得到節目綜合評價和輿論評價之最大公約數。--Kriz Ju(留言) 2018年6月17日 (日) 16:2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