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臺北市第一選舉區 (立法委員)

Tjs2012在话题“括弧內改為(立法委員)即可?”中的最新留言:5年前

中華民國立委選區 命名方式 EX. 臺北市第一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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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中華民國立委選舉區都用臺北市第一選舉區臺中市第四選舉區等條目 會不會太過於狹義?或是根本沒必要存在,用2012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或是以該選區的所有選舉列入會比較完整EX 加入議員選舉等該選區選舉資料 但是會有問題是 議員及立委的選區又不太相同


-Zenk0113留言2015年6月2日 (二) 10:44 (UTC)回复

我倒覺得應該改名臺北市第一選舉區 (立法委員)、臺中市第四選舉區 (立法委員)才對,原因是不止立法委員選舉有「臺北市第一選舉區」,臺北市議員選舉也有。-游蛇脫殼/克勞 2015年6月2日 (二) 12:04 (UTC)回复

這樣會碰到一個問題! 但同樣地方選舉區的命名又不同,EX.台北市內湖區跟南港區 立委是第四選區 議員是第二選區) 但不同的話又很麻煩了 就會出現很多 臺北市第一選舉區 (議員) 這樣的命名可以解決條目名稱的問題 但是怕太過於狹義?或是根本沒必要存在? Zenk0113留言2015年6月2日 (二) 15:47 (UTC)回复

括弧內改為(立法委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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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提議將括弧內改為(立法委員),與其他選舉之選區區分即可。如此一來若遇到選區重劃的狀況(如高雄市、台南市等)原條目仍可沿用(於條目內介紹選區變遷即可),而2008年前原為複數選區者(臺北市第一選舉區、臺北市第二選舉區、臺北縣第一選舉區、臺北縣第二選舉區、臺北縣第三選舉區、高雄市第一選舉區、高雄市第二選舉區)亦不必另創條目。不知各位意見如何?Tjs2012留言2019年2月18日 (一) 18: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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