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滅港鐵,立即停運,停止復修,真主偉大。

  1. 徹底廢除《逃犯條例》而非僅僅撤回有關草案(以確保香港人在外地犯事不用承擔任何責任);由於政府只肯宣佈將動議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故有關訴求由始至終都未被正式落實
  2. 廢除「暴動」定性,加入「暴政」定性,確保香港獨立運動能自由自在地付諸實行而非紙上談兵
  3. 廢除所有抗爭及示威者控罪,並承諾永不追究有關人士的法律責任,日後如再有類似情況亦須確保不會被捕及受到檢控
  4. 廢除警隊並追究其濫權,確保警員需因其罪行而留有案底,法庭不可判決無罪;天滅警隊,改由全民負責管理治安
  5.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立即辭職下台並即時實現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雙普選」,消滅中共,而有關選舉不能受到選舉主任及提名委員會以至中共的阻攔(以確保本土派能勝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絕大多數)

時代革命,光復香港;摧毀民生,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