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The suffocated/沙盒/mj

序數牌(各四張)
萬/萬子
餅/筒子
條/索子
字牌(各四張)
風牌
箭牌
花牌(各一張)

麻雀麻将是一種於東亞東南亞地區(尤其是華人社區)廣泛流行的四人牌戲,也是常見的賭博工具之一。不同地區的遊戲規則(尤其是計分方法)均有所出入,但多以鬥快湊合特定牌組為取勝目標。

麻雀的牌張主要分「筒」(餅)、「索」(條)、「萬」三門,每門有三十六隻牌,其中序數從「一」至「九」的牌各四張(故三門合共 108 隻牌),另加七種番子牌,包括「東、南、西、北」四種「風牌」各四張及「中、發、白」三種「箭牌/三元牌」各四張(合共 28 張),總共 136 隻。此外還有「花牌」,其功能及數目視乎地區而異。以廣東麻雀為例,花牌有「春、夏、秋、冬、梅、蘭、菊、竹」各一,故此一副廣東麻雀共有 144 隻。

「一索」在不同的麻將中有不同的圖案,一般廣東麻雀顧「麻雀」之名而思義,圖案為「一根樹枝、一隻麻雀」,日本麻雀則多用孔雀,其他圖案則多為花草。

麻將牌分普通和大型兩種尺寸。大尺寸源出廣東十三張麻將,因牌張數少大則方便;普通尺寸原本並無差異,近年為適合十六張麻將,日本麻將尺寸則更小。古代麻將有紙製、骨製、竹製或象牙製,現代麻雀則多以塑膠製成。

一副麻將除了牌張,還有骰子及其他道具,例如日本麻雀有「點棒」,而廣東麻雀則有一塊用來識別莊家及顯示風向的塑膠道具。

麻將一般供四人耍樂,四人各坐一方,稱為「腳」。不夠人數時,二人或三人亦可(此謂「缺腳」)。近年有許多麻將的電腦遊戲及電子遊戲出品,讓人可以與電腦對戰或透過網上與人對戰。這類遊戲以日本麻將居多,中文地區則多為網絡麻將遊戲。

麻將牌局

本名:「麻雀」抑或「麻将」 编辑

有人認為「麻将」才是本稱,原因是寧波話把「將」讀作「腳」(例如瘸子叫拐將、吃剩的菜肴叫碗將等等,「將」都是「腳」的音),因此麻雀的名字,乃從「馬弔」於明代的另一個稱呼「馬掉腳」開始,變為「馬將/麻将」,再變成「麻雀」。民國時期曾任國史編纂處處長的瞿兌之於《杶廬所聞錄》(1935) 中亦謂「麻雀當為馬將之訛,馬將又源於馬吊。」[1]

然而,根據文字記錄,「麻雀」這個遊戲名稱比「麻将」早出現。文獻中以「麻雀」為牌戲名稱,暫時首見於清末狹邪小說《海上花列傳》(1894)[2]。曾任英國駐華及駐韓總領事的漢學家務謹順爵士 (Sir H.W. Wilkinson, 1858-1930) 於其 1895 年的著作 Chinese Origin of Playing Cards[3] 裏面,亦提及過一種可能是麻雀的前身,當時稱為「棍牌」的牌戲,同樣稱為「麻雀」(ma chioh, hempen birds)。著名民俗學家兼遊戲研究權威 Stewart Culin (1858-1929) 於 The Game of Ma-Jong (1924)[4] 一文內,亦一樣提到這個棍牌的別稱 (Ma Tskeuk "Sparrows")。

從其他晚清至民初的小說或雜記,以至民國時期出版的大量麻雀牌譜與報章,均可見「麻雀」才是麻雀遊戲當時的主流名稱。例如晚清四大譴責小說之中,除了《老殘遊記》並無提及「麻雀」(作為牌戲名稱)或「麻将」,其餘的《官場現形記》(1903)[5]、《孽海花》(1905)[6]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1906-1910)[7]所稱呼的,都是「麻雀」。其他文學例子,有《負曝閒談》(1903-04)[8]、《廿載繁華夢》(1905)[9]、《秋星閣筆記》(1909)[10]、《九尾狐》(1908-10)[11]、《九尾龜》(1910)[12]、《近世社會齷齪史》(1910)[13]、《清稗類鈔》(1916)、《十葉野聞》(1917)[14]等等。

現今中國大陸及台灣流行的「麻将」一詞,其實只是出現得稍晚,暫時首見於黃世仲 (1872-1913) 所著小說《宦海升沉錄》(1909)[15]。由於該書作者於另一著作《廿載繁華夢》(1905)[9]中使用的是「麻雀」一詞,相信當時民間已經交替使用兩個遊戲名稱。不過以使用頻率而言,「麻将」於當時仍是少數用法。文學例子有《檮杌萃編》(1916)[16]及《漫遊的感想‧麻将》(1927) 等等。報章方面,它暫時只首見於 1934 年加拿大《大漢公報》的一篇報道[17]

在香港、日本及韓國這些並非以普通話或國語為通用語的地方,「麻雀」是一貫沿用的遊戲名字,這也佐證了「麻雀」才是此遊戲的本稱。

胡適於《漫遊的感想‧麻将》(1927) 一文當中嘆喟:「誰也夢想不到東方文明征服西洋的先鋒隊卻是那一百三十六個麻将軍!」有些人認為這篇文章是「麻将」一詞日後變得普及的主因。

起源及傳說 编辑

徐珂[18][19]及瞿兌之[1]均認為麻雀源自「馬弔」。從牌張而言,馬弔確是麻雀的遠親。馬弔本是紙牌戲,其源流最早可追溯至明朝萬曆年間,雖然徐珂指宋代已有馬弔,但無論牌制抑或玩法,只有明、清兩代的馬弔才留下牌經。明代馬弔分十字、萬字、索子及文錢(一索即一百文錢)四門。到了清代,從馬弔衍生出來的「默和牌」及「碰和牌」,只剩下萬、索及文錢三門,與「麻雀」的萬、索、筒相若。一些馬弔的術語,亦與現代麻雀的術語直接對應(詳見下面「麻雀術語」一節)。「筒子」據徐珂所說,乃指銅錢中間的洞,而「索」則指穿起銅錢的索[20],儘管這可能只是穿鑿附會(「筒」其實也可解釋成「銅」(銅錢)的口誤),但麻雀的三門牌,顯然與馬弔息息相關。

然而,論玩法,明代馬弔是類似現代「天九」牌般以大擊小的遊戲,並非像麻雀般鬥快湊成組合,所以若說麻雀的玩法源自馬弔,應屬謬誤,人稱「麻雀博士」的已故名作家簡而清於《開檯》[21]一書也不是這麼寫。由於一般人討論麻雀的起源時,很少指明所講的是麻雀的牌張還是玩法,因此惹來很大誤會。例如在香港,受到 TVB 的古裝劇集影響,「麻雀古稱馬弔」一說十分流行,以至人們誤以為明代馬弔的玩法與現代麻雀大同小異。

麻雀玩法的遠祖其實是清代的「默和牌」及「碰和牌」(此碰和不同天九牌之碰和)。這兩種牌戲雖然使用馬弔作牌具,但玩法(《中國賭博史》[22]一書對此有詳細描述)卻與明代馬弔大相逕庭,具有現代麻雀的特色。例如它們均以湊合牌組為目標,而「碰」這個術語又源自碰和牌。另外,默和牌也奠下了四名玩家的制度。馬弔雖以四人為限,但牌例本身並不以四人為標準;默和牌則剛剛相反,它必須有四位玩家,並另有一人負責發牌的角色。

關於「默和牌」及「碰和牌」的描述,首見於清乾隆年間金學詩所撰的《牧豬閒話》,所以勉強要說的話,古代麻雀應始自明末清初。然而,儘管它們都有現代麻雀的特色,但無論是牌張、牌面花色抑或玩法,仍與現代麻雀有不少差異。現代麻雀牌制如何出現,或各種花牌及字牌從何而來,這些都出乎意料地,並無多少文獻可查。暫時只知道,根據前述務謹順爵士[3]及 Culin[4] 的文章,在默和牌及碰和牌與現代麻雀之間,還夾雜了曾被稱為「麻雀」的「棍牌」。有報章專欄作者[23]認為棍牌即是現代的「東莞遊湖牌」,是麻雀的真正前身。根據務謹順的描述[24],將麻雀的三門牌稱為「萬、餅、條」,也是清末棍牌已有的做法,可見棍牌這種「麻雀」與現代麻雀之關係密切。至於現代麻雀,按清末曾於上海的南洋公學(今交通大學)任教的許指嚴於《十葉野聞》 (1917) 的形容,它在北京於光緒末葉,甲午戰爭結束後才逐漸流行[14]。若此言屬實,則現代麻雀應該於清末才成形,是相當近代的遊戲。此外,從 Culin 文章[4]內所載圖片顯示,一副「多多少少相當接近麻雀的牌具」 (a set more or less closely approximating majong) 於 1909 年已經出現,這套牌具比現代麻雀缺了白版,但多了三張稱為「文、武、摠」的牌。因此可相信當時已有現代形式的麻雀遊戲,只不過牌張方面略有不同。

可是除了以上這些,碰和牌跟東莞牌及現代麻雀之間的實際變化過程如何,或者尚有無其他發展,文獻上差不多一片空白,民間傳說倒是不少:

傳說一 编辑

徐珂於《清稗類鈔》[19]之中指「麻雀」乃吳語「馬弔」的變音,而馬弔演變成有「筒子」稱謂及花牌的現代麻雀雛形,則始自太平天國時期,而「東、南、西、北」四風牌所代表的是太平天國四王。這種麻雀後來傳入寧波(但他在書中另一處[20]又指「麻雀」源自浙江寧波),再普及全國云云。由於寧波(明州)在古代是和日本通商的重要口岸,因此日本保留「麻雀」作稱呼,可作徐珂「麻雀乃馬弔之音轉」一說的旁證。此外,寧波話「麻雀」與「麻将」同音,亦解釋了「麻雀」為甚麼又稱為「麻将」。

徐珂[20]亦指當時有些麻雀牌將「中發白」稱為「龍鳳白」。

傳說二 编辑

上文提過瞿兌之[1]認為「麻雀」即是「馬將」,1974 年加拿大《快報》有一個專欄[25],也提到「麻雀」從「馬將」而來這個臆測。它跟瞿兌之的說法的分別,在於它認為馬將源自唐代的博戲「打馬」,而瞿則認為馬將源自馬弔。根據此專欄所述,打馬由於「有馬有將」,因此後世將各類賭博均通稱為「馬將」云云。

傳說三 编辑

上述專欄[25]還提到另一項傳說,就是麻雀的七張字牌本稱「公、候、將、相、文、武、百」,後來道光年間,一位名叫陳魚門的浙江海員,一為海上行船講究風向,二為避諱,故將七牌的名稱改為現在的模樣。日文維基百科的麻雀條目[26]亦引類似說法,不過陳魚門變了同治年間人。今日位於寧波的私人藏書樓「天一閣」當中的麻將陳列館,有紀念陳魚門的雕塑。根據中國內地《人民網》對此館的報道[27],麻雀乃「直至清代咸豐年間才由寧波人陳魚門整理並定下規則和打法」,而「『索』象徵船的纜索和魚網;『筒』象徵船上的盛水桶;『萬』象徵船家對財富的渴望;『風』則為出海最為敏感的風等等。」此說明顯忽略了「索、萬」兩門最少自明代馬弔已有的牌,是出自對錢幣的描述,與航海無關。

傳說四 编辑

(出處不詳)相傳名為萬餅條的人在「葉子格戲」的基礎上創造麻將,以自己名字「萬、餅、條」作為三種基礎花色。一些文人雅士加進「東、南、西、北」四風在牌中。由於人們在打牌娛樂之中開始憧憬未來的幸福,就取了「中三元」(鄉試,會試,殿試都第一名,分別稱為 「解元」,「會元」,「狀元」,所謂「念元」為誤寫)用於打牌之中。為了避諱,不可將三元的名稱同樣刻在牌上都是一個「中」字。由於入學中舉必發財,就 取了一個「發」字;至於「白板」是因為想不出一個恰當而又合理想的字刻在牌上,之後又沒有人跟進,所以就此丟空至現在(亦有說「白板」是做官必須清白而得名)。此說忽視了「餅、條」是從棍牌開始才有,明代馬弔尚無此稱呼。

傳說五 编辑

(出處不詳)麻雀由孔子發明,而三元牌的中、發、白分别代表仁愛、真誠和孝心,或忠、孝、義。這個傳說似乎於英語世界特別流行,不少英文文獻均有提及[28][29],不過由於清代以前的文獻中,完全沒有任何接近現代麻雀形式的遊戲敘述,因此此說實在難以置信。

傳說六 编辑

(出處不詳)麻將本是江蘇太倉「護糧牌」。有資料記載[來源請求],在江蘇太倉縣曾有皇家的大糧倉,常年囤積稻穀,以供「南糧北調」。糧多自然雀患頻生,每年因雀患而損失了不少糧食。管理糧倉的官吏為了獎勵捕雀護糧者,便以竹製的籌牌記捕雀數目,憑此發放酬金,這就是太倉的「護糧牌」。這種籌牌上刻著各種符號和數字,既可觀賞,又可遊戲,也可作兌取獎金的憑證。這種護糧牌,其玩法、符號和稱謂術語無不與捕雀有關。例如,「筒」的圖案就是火藥槍的橫截面,「筒」即是槍筒,幾筒則表示幾支火藥槍。「索」即「束」,是用細束繩串起來的雀鳥,所以「一索」的圖案以鳥代表,幾索就是幾束鳥,獎金則是按鳥的多少計算的。「萬」即是賞錢的單位,幾萬就是賞錢的數目。此外「東南西北」為風向,故稱「風」,火藥槍射鳥應考慮風向。「中、白、發」:「中」即射中之意,故為紅色;「白」即白板,放空炮;「發」即發放賞金,領賞發財。麻將玩法的術語也與捕雀護糧有關。如「碰」即「彭」的槍聲。又如成牌叫「糊」,「糊」和「鶻」諧音,「鶻」是一種捕雀的鷹。除此還有「吃」、「槓」等術語也與捕鳥有關。由於太倉地方方言的諧音,「麻雀」亦讀成「麻将」。

傳說七 编辑

(出處不詳)麻雀牌的箭牌本與箭術有關。紅中表示箭靶(古代射箭,靶上常用一個紅色的中字);「發」並非指發財,而是發箭;白板則表示射失。可是隨著麻雀的演變,原來的箭術含義消失了,只剩下牌種類還叫箭牌。

花牌之演變 编辑

麻雀成型後,其花牌經歷多次轉變。例如前述 Culin 文章[4]內的圖片所載的那副「多多少少相當接近麻雀的牌具」,就有「梅蘭菊竹琴棋書畫」八隻花牌。前述《大漢公報》報道[17]亦提到辛亥革命之前,麻雀其中四隻花牌曾名為「樵漁耕讀」;革命之後,則一度改為「五族共和」;至中華民國廢除五色旗,又改為「禮義廉恥」。從網上搜尋,亦可找到其他諸如「風花雪月」、「共和政體」等等花牌名稱的記載。

麻雀術語 编辑

經過多年演變,各地不止有不同的麻雀玩法,甚至連相近的玩法,亦有不同名稱,不過當中不少仍是明、清年代用語。以下列出部份術語的來源,或者不同地區對同一行為的不同用語。

打麻雀 编辑

從徐珂的《清稗類鈔》(1916)[19],可知麻雀耍樂最早是稱為「『叉』麻雀」。根據1950年代以前的報章,當時除了「叉」,還有「打」與「拍」兩種叫法。「叉麻雀」直至1970年代,仍見於報刊,「打麻雀」則無疑是現今最流行的叫法。至於「拍麻雀」,早已銷聲匿跡。今日還有「搓麻雀」這種叫法,不知始於何時,亦不知是否「叉麻雀」之音變。

莊家 编辑

「莊家」本是「樁家」,是明代馬弔已有的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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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字顧名思義,就是莊家又輪了一圈的意思。此語可見於多部晚清小說,例如《負曝閒談》 (1903-04)[8]

放炮 编辑

出衝(香港)/放槍(台灣)/放炮(大陆)

「衝」於明代馬弔中其實解「下注」(明代馬弔玩法是鬥牌,不是麻雀的湊牌,故有下注之舉),但演變至現代的「出衝」(今多誤寫為「出沖」)或近音的「放槍/銃」,則變成帶「輸掉注碼」的含意。至於「放砲」一語,最早見於清末小說《九尾龜》(1910)[12]的「開大砲」。

生張、熟張 编辑

「生張」指未被打出或只打出過一隻的牌張,此語同樣見於清末小說《九尾龜》(1910)[12]。相對生張,檯上比較多見的就稱為「熟張」。

和牌 编辑

胡牌(台灣)/食糊(香港)/和牌(大陆)

當麻将玩家將牌凑成了一定的组合,獲得勝利,就稱為「和牌」。「和」字顯然可追溯至「默和牌」及「碰和牌」,但由於天九也有所謂「遊和」及「碰和」的玩法,而天九牌張又可追溯至宋代的「宣和牌」,因此「和牌」這個術語,也許從清代以前已經沿用。

「和牌」在現代又稱為「胡牌」或「食糊」,後二者的出處已不可考,不過可能跟「湖」字有關。從明、清開始,出現了不少以「和」字變音為名的遊戲名稱,例如以「虎」為名的「看虎」、「鬭虎」及後來的「客家六虎牌」,以「湖」為名的「看湖」、「遊湖」(「看虎」及「遊和」的別稱)、「東莞遊湖」(不同剛才那個「遊湖」,是另一種牌戲)或「十五湖」等等。由於「湖」字的使用變得廣泛,「和牌」的「和」也許因而被帶「湖」音的字代替。

自摸 编辑

「自摸」指和牌所用的那一隻牌是贏家自己摸回來,而非其他玩家打出。此語見於晚清小說《負曝閒談》 (1903-04)[8]

听牌 编辑

聽牌(台灣及大陸)/叫糊(香港)

此術語指玩家只差一隻牌即可勝出。「聽牌」的出處不詳,「叫糊」則顯然是為了對應「食糊」而來。由于各地规则不同,和牌的种类和方法亦有出入,但一般而言,通過改變組合,一副牌可聽的牌張可以多於一隻。以下舉廣東麻將為例,玩家手上有十三張牌:

             

那麼以下任何一隻也可和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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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出自「碰和牌」,指一副三隻同樣的牌張。留意在「碰和牌」中,它指的是牌組本身,而不是組成牌組這個行為,所以即使牌組的第三隻牌是玩家自己摸回來而不是別人打出,一樣叫做「碰」,與現代的用法稍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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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牌(台灣及大陸)/上牌(香港)

這兩個術語的出處不詳。由於香港人稱和牌為「食糊」,所以「吃牌」這個詞語最容易引起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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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麻雀玩法計算籌碼時,都是以某個基數乘上二的某個冪次方來計算。這個冪,就稱為翻。例如「三翻」就是二的三次方,即八倍。這裏「翻」字很明顯是用來表達自乘多少次的意思,不過今人多將它誤寫為無意義的「番」。「翻」這個術語,可見於晚清小說《負曝閒談》 (190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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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語早見於《官場現形記》(1903)[5]及《負曝閒談》 (1903-04)[8]。清末民初的麻雀玩家約戰的時候,會以一「底」幾多錢來說明預期的最大輸贏總數,例如一百元一底,就是預期勝負最多在一百元上下。可是這個底數其實無大意義,原因是實際決定輸贏的,是各人勝出牌局之翻數,以及總共打幾多圈。即使商定一底一百元,總輸贏超出此數的情況亦常見,不過這個術語仍然沿用至今。

根據《清稗類鈔》(1916)[30] 的記述,民初的賭客可以玩得窮奢極侈,一底麻雀高達五萬金。另外,據《十葉野聞》 (1917)[31] 記載,曾任軍機大臣的奕劻之子載振,曾自設一底麻雀達三千金的賭局,吸引想攀附權貴之人參加。然而載振並不露面,只暗中派人記下賭客的性格,若輸掉三底仍再接再勵,就記為「上等」,賭坊亦會招呼週到,不過若賭客裹足不前,就會設法威迫,務求賭客輸盡錢財。此舉算是既可觀人,也可斂財。

流程 编辑

  • 洗牌:把牌全反扣過來,使牌面朝下。玩家雙手搓動牌,使牌均勻而無序地運動,稱為「洗牌」。
  • 碼牌:洗均勻之後,每人碼36張牌,兩張牌上下摞在一起為一墩,各自為18墩,並碼成牌牆擺在自己門前,四人牌牆左右相接成「四方城」(部分玩家會抽起花牌,每邊牌牆只有17墩,共136張牌)
  • 掷骰与开牌:
    1. 采用两次掷骰。掷骰者必须一手持两个骰子,从牌桌中央上空10—20厘米高度掷出。
    2. 庄家首先掷骰,掷得的点数,既是开牌的基数、也是确定第二位掷骰者的点数。庄家掷点、以庄家为第一位,按逆时针方向顺序,庄为东,占数为5、9点;庄下家为南,占2、6、10点;庄对家为西,占3、7、11点;庄上家为北,占4、8、12点。根据庄家掷骰的点数,再由占点数者第二次掷骰。
    3. 第二掷骰者掷点后,两次掷骰的点数之和作为开牌点数。开牌前,庄家应及时收回骰子。
    4. 开牌:在第二次掷骰者所码的牌墙处,从右向左依次数到与开牌点数相同的那一墩,由庄家开始抓下两墩牌,按牌的顺时针方向抓取,直至每个人抓3次共12张牌,此时由庄家先抓上层一张牌,隔一墩再抓上层一张牌,其他人依次各抓一张。庄家共有14张牌,其他人各有13张牌。
  • 理牌、審牌、補花:分類整理手中的牌,整齊排列,審視牌勢。如手中有花牌,首先由莊家補花,即是從牌牆的尾端取牌,取牌数与花牌数一致。如补上花牌可继续补,再由南家、西家、北家依次补,然后庄家打出第一张牌。
  • 行牌:行牌即是打牌進行過程。由莊家打出第一張牌開始,此過程包括抓牌、出牌、吃牌、碰牌、開槓(明槓、暗槓)、補直至和牌或荒牌。

各種玩法 编辑

衍生產品 编辑

玩法除了以上說明之外,還有:

比賽 编辑

麻雀電影及戲劇 编辑

麻雀的流行亦催生了不少以麻雀為劇情重要元素的電影及錄像,其中於戲院播放的,多為香港製作。以下列出過往上映的麻雀電影(除非特別說明,一律為香港電影):

  • (2007) 雀聖3自摸三百番 Kung Fu Mahjong 3: The Final Duel
  • (2006) 打雀英雄傳 Bet To Basic
  • (2005) 雀聖2自摸天后 Kung Fu Mahjong 2
  • (2005) 雀聖 Kung Fu Mahjong
  • (2003) 少年賭聖 Teenage Gambler
  • (2002) 嚦咕嚦咕新年財 Fat Choi Spirit
  • (1996) 麻雀飛龍 Mahjong Dragon
  • (1986) 壞女孩 Why, Why, Tell Me Why?
  • (1984) 麻雀放浪記 Mahjong Horoki (日本電影)
  • (1981) 打雀英雄傳 Mahjong Heroes

至於只以錄像形式發行的戲劇及電視電影,則以日本製作為主,詳見日文維基百科的麻雀條目[26]。以下只列出非日本製作:

  • (2008) 麻將至尊王(台灣電視電影)

相關 编辑

參考文獻 编辑

  1. ^ 1.0 1.1 1.2 瞿兌之 (1935),杶廬所聞錄,申報月刊社,上海。
  2. ^ 韓邦慶 (1856-1894) 著,海上花列傳 (1894) 第十三回:「桌上一副烏木嵌牙麻雀牌和四分籌碼,皆端正齊備。」
  3. ^ 3.0 3.1 Sir H.W. Wilkinson, Chinese Game of Playing Cards, The American Anthropologist, Volume VIII, January 1895, pp. 61-78.
  4. ^ 4.0 4.1 4.2 4.3 Stewart Culin, The Game of Ma-Jong, Brooklyn Museum Quarterly, Volume XI, October 1924, pp.153-168.
  5. ^ 5.0 5.1 李寶嘉 (1867-1906) 著,官場現形記 (1903) 第二十九回:「江南此時麻雀牌盛行,各位大人閑空無事,總借此為消遣之計。」第四十二回:「恰巧喜太尊正在上房同姨太太打麻雀牌哩,打的是兩塊錢一底的小麻雀。喜太尊先前輸了錢不肯拿出來,其時正和了一副九十六副,姨太太想同他扣帳,他不肯,起身上前要搶姨太太的籌碼。」
  6. ^ 曾樸 (1872-1935) 著,孽海花 (1905) 第一回:「…… 胡說亂話的新聞社員,都好像沒事的一般,依然叉麻雀」。
  7. ^ 吳趼人(吳沃堯,1866-1910)著,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 (1906-1910) 第八十三回:「頭一件精明的是打得一手好麻雀牌,大家同是十三張牌,他卻有本事拿了十六張,就連坐在他後面觀局的人,也看他不穿的。」
  8. ^ 8.0 8.1 8.2 8.3 8.4 蘧園(歐陽鉅源)著,負曝閒談 (1903-04),第二十九回:「這裡四人扳位就座,尹仁便問:『我們打多少底?』汪老二道:『你怪煩絮的,一百塊底么二就是了。』…… 四人打了兩圈莊,沒有什麼大輸贏。…… 汪老二 …… 不提防對家胡麗井中風一碰,發風一碰,自摸一索麻雀,三翻牌攤了下來了。一數是中風四和,發風四和,自摸一索麻雀十四和,二十二和起翻,一翻四十四,兩翻八十八,三翻一百七十六。汪老二正是莊家,應該雙倍輸,足足三十五塊二角。」
  9. ^ 9.0 9.1 黃世仲 (1872-1913) 著,廿載繁華夢 (1905) 第十四回:「鎮日就留小寶在小霞寓裡,一同唱曲兒,侑金樽,叉麻雀,消遣消遣。」
  10. ^ 包天笑 (1876—1973) 著,秋星閣筆記(1909) :「端太息曰:『誠如君言,此花骨頭亦唐喪餘不少,向者餘亦嗜此,一行作吏,茲事廢矣。惟近日盛行麻雀牌,聞士大夫皆嗜之如性命,君亦能之乎?』某君曰:『中書向於各種賭經,均未入其藩籬,殊為門外漢也。』端曰:『我猶彷彿憶之,麻雀牌中,他牌均四,惟白板則五。』某君急辯曰:『大帥誤矣,白板亦四也。』端熟視某中書半晌。笑曰:『咦,足不亦個中人也,能正我之誤,大佳。』又周視在座諸僚曰:『君輩皆亦深知白板之數非五也。』語已大笑,端茶送客矣。」
  11. ^ 夢花主人(江蔭香)著,《九尾狐》(1908-10) 第二十五回:「月舫又吩咐以橄欖茶供客。此時伯錫雖醉,欲拉銘樹等叉麻雀」。
  12. ^ 12.0 12.1 12.2 張春帆 (?-1935) 著,《九尾龜》(1910) 第九十九回「叉麻雀名士講牌經 賣風情倌人弔膀子」:「總之,不論自己的牌風好與不好,只要少發生張,不開大炮,一定不至於出什麼亂子的。」
  13. ^ 吳趼人(吳沃堯,1866-1910)著,近世社會齷齪史 (1910) 第三回:「今天閣下不曾到過,並且約了朋友今天叉麻雀,朋友已經到了,還不見閣下到云云。」
  14. ^ 14.0 14.1 許指嚴著,十葉野聞 (1917) 第七章:「清末雀戲三則 麻雀之戲,不知始於何時,在南方先有一種紙牌,狀絕與今之麻雀牌相類,亦為五木之遺制,殆即麻雀牌所自昉也。京師則於光緒末葉,甲午戰事罷後始漸行;庚子、辛丑回鑾而後,斯大盛矣。」
  15. ^ 黃小配(黃世仲,1872-1913)著,宦海升沉錄 (1909) 第十三回:「但見上房內,有兒個婦女還圍在一張桌子上打麻将,旁邊立著幾個丫環遞煙。」
  16. ^ 誕叟(錢鍚寶)著,檮杌萃編 (1916) 第十五回:「日長無事,就打了兩桌麻将消遣消遣」。
  17. ^ 17.0 17.1 浙省發明革命麻雀牌,大漢公報(溫哥華),1934 年 7 月 26 日。
  18. ^ 《清稗類鈔‧賭博類‧馬弔》(1916):「馬弔始於明天啟時,尤西堂,李杲籽皆以為南都馬,阮之讖。後之麻雀,不知其何義耳。」
  19. ^ 19.0 19.1 19.2 《清稗類鈔‧賭博類‧叉麻雀》(1916):「麻雀,馬弔之音之轉也。吳人呼禽類如刁,去聲讀,不知何義,則麻雀之為馬弔,已確而有徵矣。宋名儒楊大年著《馬弔經》,其書久佚,是馬弔固始於宋也。筒,陰象也;索,陽象也;萬,數之極也,蓋本飲食男女之意也。其後以楮易竹,遂稱葉子,繪梁山盜一百八人於上,時尚無中發白東南西北也。至國朝,淮揚鹽賈盛行此戲,陶文毅嘗禁絕之。鹺商乃改繪梁山盜宋江貌如陶文毅,並其女公子。粵寇起事,軍中用以賭酒,增入筒化、索化、萬化、天化、王化、東南西北化,蓋本偽封號也。行之未幾,流入寧波,不久而遂普及矣。
  20. ^ 20.0 20.1 20.2 《清稗類鈔‧賭博類‧叉麻雀》(1916):「雀亦葉子之一,以之為博,曰叉麻雀。凡一百三十六,曰筒,曰索,曰萬,曰東南西北,曰龍鳳白,亦作中發白。始於浙之寧波,其後不脛而走,遂徧南北。筒,《正韻》『徒弄切,音洞,簫無底也,通則洞。』蓋筒即洞也,象其形也。索,《爾雅》『大者謂之索,小者謂之繩。』索取其貫,所以貫其筒也。」
  21. ^ 簡而清(1984),開檯:麻雀奇趣,博益出版集團有限公司,香港。
  22. ^ 郭雙林、蕭梅花(1996),中國賭博史,文津出版社,台灣。
  23. ^ Chainsaw Riot,七色部落:東莞牌,明報(香港),2009 年 12 月 20 日。(另載於作者網誌。)
  24. ^ "A set contains thirty pieces, namely, the ace; 2, 3, 4, 5, 6, 7, 8, 9 of three suits, now commonly called ping, tiao, and wan ..."
  25. ^ 25.0 25.1 談賭博掌故,快報(多倫多),1974 年 3 月 21 日: 「另一說謂源自唐宋名曰『打馬』的博戲,此戲的牌(或稱棋),有馬有將,在宋尤其流行,後世遂把賭博統名之曰『馬將』,今日的骨牌之戲,雖方法與打馬亦迥不相同,但因它是博戲之稱,仍襲『馬將』之名。麻雀或麻将,很可能因字音相近所造成的誤傳。…… 據說麻將最初始於明萬曆年間,到清代而盛。除了一至九的筒索萬之外,今日另有七張曰:東南西北中發白,這七張原為公、候、將、相、文、武、百七個字,清政府曾查禁麻將牌,道光年間,有一個以航海為業的舟山人陳魚門,因海上行船,風向關係最密切,就改了四風,初意為了避免官職或爵位的名稱,連帶把文武百也改了。」
  26. ^ 26.0 26.1 麻雀,日文維基百科
  27. ^ 麻將源自寧波 鼻祖陳魚門,人民網(中國經濟網轉載),2007 年 6 月 7 日。
  28. ^ Jelte Rep, The Great Mahjong Book: History, Lore, and Play, Tuttle Publishing, USA, 2007.
  29. ^ Rodney P. Carlisle, Encyclopedia of Play in Today's Society, vol. 1, Sage Publications, USA, 2009.
  30. ^ 徐珂 (1869-1928) 著,《清稗類鈔‧叉麻雀》(1916):「光、宣間,麻雀盛行,達乎諸侯大夫及士庶人,名之曰看竹,其意若曰何可一日無此君也。其窮泰極侈者,有五萬金一底者矣。【一底猶言一局。】」
  31. ^ 許指嚴著,《十葉野聞》 (1917) 第七章:「奕劻子載振 …… 居之天津外室,其內幕乃非金屋,實賭場也。凡入賭者,最小之局,亦必以三千金為一底。底者即勝負之總數,而倍乘之數尚不在內也。振既設此賭場以為之招,凡欲夤緣得優美差缺者,無不麕集於此。振則遣人從旁窺視,以三等資格定其人之高下。凡輸過三底,尚能再接再厲不少退縮者為上等。蓋三底即萬金矣,博進過三底者亦如之。上等之客,招待極優厚,飲食遊戲,聲色狗馬唯所欲。然苟一入慳囊,不復出者,必另設他法恫喝,以傾其囊而後已。其次則輸過二底及贏過二底者,為中等。即不輸過二底而能常應三千元一底以上之局者,亦為中等。再次則輸過一底,及贏過一底,亦如之。對於來客皆有暗記,無有能遁出其牢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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