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2011年“百度百科违反协议及侵害维基百科编辑者权利”问题对策研讨活动

此为部分维基内容编辑者于2011年展开的“百度百科违反协议及侵害维基百科编辑者权利”问题对策研讨活动页。

注意 编辑

任何行动的商议过程尚未结束,请勿以此作为行动的最终目标或指引。

百度侵权问题简介 编辑

2011年,维基百科部分用户就百度百科及类似网站对维基百科的侵权行为发起讨论,并商讨日后可能发生的事情。

一个新情况(进展) 编辑

据刚才查证,新闻稿中的“附:百度百科侵權之部份案例”中有两条已经被百度百科删除了,为:羟醛反应now寬頻電視交通頻道Merphisto (留言) 2011年4月27日 (三) 13:41 (UTC)[回复]

筹备中的对策 编辑

HW的提案 编辑

本人授予權限,任何人均有權編輯以上三項位於本人用戶子頁面之內容,唯需得到聯署者同意,但不包括本人

Edouardlicn的提案 编辑

  • 不发任何新闻稿;
  • 建议不使用任何与维基百科帐号相关的帐号发出公开信,并保持不在维基百科内发表任何“本人将会发出此信件”的信息;
  • 公开信参考范例如这个:User:Edouardlicn/致百度百科的一封公开信
  • 此范例仅供参考,与维基基金会无关。
  • 不建议维基百科编辑者传播此公开信,但不反对任何人传播此公开信。
  • 建议不做任何形式的签署
  • 六字方针“非暴力不合作”
  • 建议全体维基人报名参与“探索”活动,对此文出现的网站或传统媒体的信息,主动反馈到本页上。

安可的提案 编辑

 
  1. 本次行動要求百度百科更改Baidu 权利声明,修改為與維基百科相容的版權協議-CC-BY-SA 3.0,允許使用者自由使用、散佈、改作之外,使用者改作後的衍生作品必須要以同等的授權方式釋出以回饋社群,若能成功讓百度百科成為Copyleft自由內容內容開放的一員。
  2. 此舉可讓百度百科解套,亦有助於將創用CC組織的精神傳播,使得著作物能更廣為流通與改作。

以上。--安可(居住地:酒館-職業:詩與歌之演者)/請加入條目質量提升計劃 2011年4月28日 (四) 04:01 (UTC)[回复]

::不好意思插几句,这个不是和我的方案基本一致吗(只是我提出了两个解决手段,安可的只有一个)。—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4月28日 (四) 05:57 (UTC)[回复]
(:)回應一致就代表我是支持您的,當然這個提案是我在未看到你的公開信之前所提出的,果然是英雄所見略同,呵呵。--安可(居住地:酒館-職業:詩與歌之演者)/敬邀參與人文提升計劃 2011年5月5日 (四) 15:09 (UTC)[回复]

Edouardlicn的提案二 编辑

对早期公开信的签署者,全体发出私信,通知其参与下一步“发现计划”。任何“参与发现者”均需“首次发现”5个以上的媒体记录。此媒体记录不包括维基基金会下属任何网站,且需要首次发现,如有其它维基人已发现不计入记录。如列举传统媒体的,需附带网络版本链接以备检查(可扫描后上传任意论坛)。未达5个媒体的,及拒绝参与此项行动的,将会在活动反馈中列出其用户名。-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5日 (四) 14:11 (UTC)[回复]

公开信范例修改为这个:User:Edouardlicn/致百科网站的一封公开信。-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5日 (四) 14:26 (UTC)[回复]
建议增加发现者报名时间,约两周。—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02:11 (UTC)[回复]
我不太明白发现计划是什么意思,求解释。 飯糰 2011年5月16日 (一) 09:52 (UTC)[回复]
請到本項目討論頁諮詢。-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16日 (一) 11:10 (UTC)[回复]

定案 编辑

  1. 向中文維基百科社區徵集“共同發現者”。發現者包括但不局限於之前的公開信簽署者。為期兩週時間。
  2. 此為公開信參考版本
  3. “共同發現者”每人尋找5个以上的媒体记录。此媒体记录不包括维基基金会下属任何网站,且需要首次发现,如有其它维基人已发现不计入记录。如列举传统媒体的,需附带网络版本链接以备检查(可扫描后上传任意论坛)。
  4. 一個月後總結此次成果並商討長期對策。

-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10日 (二) 15:26 (UTC)[回复]

找到

发现者报名 编辑

也許是一些論壇的「搜尋條件」讓人比較不容易「發現到」文章,目前只「發現」到下列這兩個論壇有內容:http://bbs.pcbeta.com/viewthread-876049-1-1.htmlhttp://bbs.tech.163.com/bbs/tech31/212210856.html。-Kly (留言) 2011年5月20日 (五) 15:48 (UTC)[回复]

SORRY,这边是报名的不是报告的,报告区在下面。—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22日 (日) 07:46 (UTC)[回复]

讨论总结 编辑

对策的实施计划 编辑

对策效果回馈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