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涛(14世纪—1445年6月4日[1]),伯源静之山西太原府忻州[2]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姜涛在永乐十二年(1414年)中举人,授嘉兴府同知,永乐二十一年(1423年)补任河间府同知;其后知府因事罢官,人民都祈祷让他升任知府,结果朝廷以他刚正廉明,在宣德九年(1432年)授与知府,任内处理政事敏捷有为,合人民心意。

正统元年(1436年)姜涛升为顺天府尹,提出使用库钱供应祭典牲礼,又在水灾时慰问军民,上奏赈灾。其时有王同知与他不和,以事羁押到北京,他得知后以礼相待;督工时又有旧同僚与其有嫌隙,看到他后不敢前行,他却和对方握手,殷勤相对,人们都称他厚道。

正统九年(1444年)姜涛升任户部左侍郎督理漕运仓储,次年(1445年)在任内去世[3][注 1][2]

引用 编辑

  1.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八》:(正统十年四月壬申)姜涛卒。涛山西忻州人,由举人历任河间知府,正统元年升顺天府尹,正统八年升户部左侍郎。在任有治才,至是卒,遣官赐祭,命有司治葬。
  2. ^ 2.0 2.1 乾隆《忻州志·卷六》:姜涛,字伯源,忻州人,永乐甲午举人。除嘉兴府同知,代遣督工口,外补河间府同知,未几守以事罢,民争走阙下,祈涛知府事,遂授知府。值外艰,民复走阙下祈留任,迁顺天府府尹,时祀典牲醴诸费悉供自民间,涛请出库钱供役,先是涛赴京时,有王同知者与有隙,王死妻子以事械入京师,涛闻饮食之待有加礼;又前督工时有旧官按察者在役亦与隙,见涛恐惧不敢前,涛与执手道殷勤如平生欢,人皆称其长厚。迁户部侍郎,以疾归,未几起督漕运仓储,卒于官。涛清介,虽多贵显,家故无中人产,卒之日不能具棺殓,讣闻赐祭葬如例。
  3. ^ 《国朝列卿纪·卷之三十六·户部左右侍郎行实》:姜涛,字静之,山西太原府忻州人,永乐甲午乡举。授嘉兴府同知,二十一年改河间府;宣德九年以刚正廉干陞本府知府,有政绩,敏决有为,士民宜之。正统元年升顺天府尹,安常率职,民亦不扰;四年京师大水,命存问被水军民,具奏赈济。……

参考文献 编辑

  • 《国朝列卿纪》·卷之三十六·户部左右侍郎行实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八
  • 乾隆《忻州志》·卷六

备注 编辑

  1. ^ 《国朝列卿纪·卷之三十六·户部左右侍郎行实》后段尚有“十一年升户部右侍郎,十二年升户部左侍郎,十四年卒于官。”,但与其卒年矛盾。
官衔
前任:
贾义
明朝嘉兴府同知
永乐年间
继任:
董翥
空缺 明朝河间府同知
1423年-1432年
空缺
下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廖谟
前任:
李濬
明朝河间府知府
1432年-1436年
继任:
许侃
前任:
李庸
明朝顺天府府尹
1436年-1444年
继任:
王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