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城长五郎(日语:宮城 長五郎,1878年9月5日—1942年6月25日),为日本男裁判官、检察官、政治家,曾任司法大臣以及贵族院议员。因尽力制定少年法以及成立矫正法院(少年法院前身)而为人所识。

宫城长五郎
出生1878年9月5日 编辑维基数据
逝世1942年6月25日 编辑维基数据 (63岁)
母校
职业检察官政治人物 编辑维基数据

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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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城1878年于埼玉县出生,为农民宫城藤次郎次子。早年先后入读郁文馆中学、第一高等学校,1906年毕业于东京帝国大学法科大学,其后于司法官补试中合格并到千叶地方裁判所工作。[1]

1908年升为判事,调至东京地方裁判所工作,之后曾就任八王子区裁判所予审判事。1913年调任东京区裁判所检事,同年9月出任司法省参事官。1918年7月开始游历西方各国,翌年6月回国。1921年就任司法省大臣官房保护课长,任内曾尽力制定少年法以及成立矫正法院(现少年法院)。[2]

1925年,因应治安维持法成立,成为司法省政府委员,1926年调任大审院检事。因为宫城的思想是“防范犯罪于未然,于其真正犯罪前予以阻止”,所以于1928年所发生的三一五事件当中反对内阁将死刑加入治安维持法,批判此为“刑罚主义的负累”。[3]

之后历任东京地裁检事正、长崎控诉院检事长(现福冈高等裁判所)、名古屋控诉院检事长(现名古屋高等裁判所),也曾处理不少具争议案件,如五一五事件、血盟团事件、神兵队事件以及帝人事件。另外,他为了保护起诉及执行延期的事件,创立组织“帝国更新会”。[4]

1939年初次入阁,成为阿部内阁司法大臣,1940年内阁总请辞。同年1月16日,获任命为贵族院敕选议员,并加入无所属倶乐部日语無所属倶楽部。1942年逝世,享年六十三岁。[5]

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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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城之妻为前参议院议员、兼前参议院图书馆运营委员长宫城タマヨ日语宮城タマヨ,而长五郎的胞弟是东北大学教授、前宫城县知事宫城音五郎日语宮城音五郎。长五郎与妻宫城タマヨ日语宮城タマヨ育有一子宫城寅二郎。[6]

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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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都筑亀峰. 宮城長五郎小伝. 故宫城元司法大臣建碑実行委员事务所. 1945 [2020-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30). 
  2. ^ 秦郁彦. 日本近現代人物履歴事典. 东京大学出版会. 2002. ISBN 978-4130301206. 
  3. ^ 宫城长五郎. 法律善と法律悪. 読书新报社出版部. 1941. 
  4. ^ 法务省保护局更生保护志编集委员会. 更生保護史の人びと : 更生保護制度施行五〇周年記念. 法务省保护局. 1999 [2020-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8). 
  5. ^ コトバンク. 宮城 長五郎. [2020-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9). 
  6. ^ 人事兴信所. 人事興信録 23版. 1966: p.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