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弘靖(760年-824年7月24日),蒲州猗氏县(今山西临猗)人。

张延赏之子,以门荫入仕,初授河南府参军,补兰田县尉,814年以河中节度使入朝为刑部尚书,后为相。

为相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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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元济吴少阳死后仍然隐瞒死讯,代父上表称病,自己欲为留后,期望朝廷真除,但朝廷方面李吉甫已经知道真相。张弘靖建议先遗使吊丧赠官,“待其有不顺之迹,然后加兵”。吴元济不理会使者,并举兵四出抢掠,朝廷遂有讨伐吴元济的理由。

宰相武元衡裴度被刺案,有人告发王承宗的士兵张晏是凶手,陈中师审讯张晏等人,他们都承认杀害了武元衡。[1]张弘靖疑其不实,认为张晏不是真正凶手,劝宪宗慎刑,宪宗不听,戊辰(二十八日),斩杀张晏等五人,杀其党十四人。

王承宗成德抗拒中央,宪宗欲行讨伐,张弘靖多次劝谏,宪宗遂外放之。

出镇外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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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宗命张弘靖兼使相出镇为河东节度使,后又为宣武、卢龙节度使,节制得宜,使方镇军民顺服。元和九年再入朝拜相。

穆宗长庆元年(821年),任幽州节度使,鉴于地方民风凶悍,又尊安禄山史思明为“二圣”,日日奉祀。弘靖以为乱臣,于是“发(安)禄山墓,毁其棺柩,人尤失望”。

张弘靖刚愎自用,讽刺士兵“目不识丁”[2],又管教不严,纵容部将韦雍、张宗厚虐待士兵。这时爆发弘靖苛扣军犒二十万文钱,于是群情激愤,兵卒哗变,韦雍、张宗厚被杀,张弘靖被朱克融幽禁

后来张弘靖被降职调离幽州,当抚州刺史,后又回朝,应是在长安逝世。

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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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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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新唐书‧张弘靖传》:“武元衡遇害, 贼未得, 王承宗邸厮卒张晏被告, 诏付御史台劾验, 有状。”
  2. ^ 旧唐书·张弘靖传》:“今天下无事,汝辈挽得两石力弓,不如识一丁字。”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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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唐书》卷一二七《张嘉贞附张弘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