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霭(?—?),字伯云。福建崇安人(今武夷山市)。

显德二年(955年)考中进士。[1]后周时期担任靳州刺史。北宋建隆年间担任侍御史。曾因犯颜直谏被宋太祖用斧柄打断门牙。之后担任河中府判官。[2]宋太宗时出任左司员外郎。有子张峤。[3]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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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嘉靖《建宁府志》卷十五载:“周显德二年乙卯:杨徽之,……张霭。”《闽书》卷九七建宁府崇安县周进士下记“显德三年:张霭。”此误。
  2. ^ 司马光《涑水纪闻》记载太祖最终向大臣道歉,“上既惧又说,赐金帛慰劳之。”此说不取。
  3. ^ 陈道黄仲昭修纂《八闽通志》卷六四《人物》:张霭字伯云。崇安人。初仕周为靳州刺史,建隆中除侍御史。太祖方弹雀后苑,霭亟请入奏事。及见所奏乃常事,太祖怒,霭曰:“臣以为尚急于弹雀。”太祖色愈厉,引斧柄撞其口,堕两齿,霭徐拾之。太祖曰:“欲讼朕耶? ”霭曰:“臣不能讼陛下,自有史官书之耳。”出为河中府判官。太宗立,召还,眷宏尤握,多密启裨赞。官至左司员外郎。其子张峤字景山,隐居武夷。南唐主恶霭仕周,执峤赴江南。后归宋,通判歙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