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应遴(1601年—1647年),字无择,号二濂江西赣州府宁都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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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三年(1630年)庚午科江西乡试举人,七年(1634年)甲戌科进士[1],八年授刑部浙江司主事,九年江北审决,十一年升兵部职方司员外郎,十二年起补兵科给事中。崇祯十五年以工科右给事中督饷江西、广东,官至兵科都给事中。明亡归乡,清兵破吉安后围赣州,杨廷麟万元吉守危城,应遴与仲子曾灿动员闽地山泽间兵数万,赤日徒行二百里驰援,杨廷麟疏荐应遴为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督理众师,曾灿为职方司主事,1646年九月汀州隆武政权灭亡,十月四日赣州城破,杨廷麟、万元吉投水而死,应遴亦于次年(1647年)亡故。著有 《枢垣言事》、《篆草焚余》并行于世[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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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崇祯七年甲戌科进士履历便览》:曾应遴,曾祖伯闻;祖于钦;父建勋。二濂,字无择,书四房,辛亥年四月十一日生,赣州府宁都县人,庚午乡试,会一百三十七名,二甲四十六名,都察院观政,乙亥授刑部浙江司主事,丙子江北审决,戊寅升兵部职方司员外,己卯补兵科给事中。
  2. ^ 《宁都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