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华(?—?),明朝官员、同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

宣德五年(1430年),登进士,授监察御史福建邓茂七之乱时,各处部队战事不佳,朝廷责问,都指挥邓安等归罪于柳华。当时司礼监太监王振急于杀朝廷官员以增加威慑作用,命逮捕柳华。而柳华已出任山东按察使副使,听到命令后,饮鸩而亡。

后柳华家男丁戍边,妇女没入浣衣局。而御史汪澄柴文显亦因此连坐得罪[1]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史》(卷165):“当是时,浙、闽盗所在剽掠为民患。将帅率玩寇,而文吏励民兵拒贼,往往多斩获。闽则有张瑛、王得仁之属。浙江则金华知府石瑁擒遂昌贼苏才于兰溪。处州知府张佑击败贼众,擒斩千余人。于是帝降敕,数诘让诸将帅。都指挥邓安等因归咎于前御史柳华。时王振方欲杀朝士威众,命逮华。华已出为山东副使,闻命,仰药死。诏籍其家,男戍边,妇女没入浣衣局。而御史汪澄、柴文显亦以是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