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陵兰注册伴侣关系
格陵兰同性婚姻已经得到保障。
历史
编辑1994年,格陵兰通过同性伴侣登记注册法案,允许同性伴侣进行登记,1996年正式生效,只有该国国民才能在格陵兰注册[1][2]。其法案类似丹麦的相关法案。
2015年5月26日格陵兰议会以27-0的票数一致通过了同性婚姻法案,该法律于2015年10月1日生效。
注释
编辑- ^ Information on the Legal Status of Same Sex Marriage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1-09-18.
- ^ International. [2011-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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