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顿葬拉丁语Mos Teutonicus,字面涵义为“日耳曼人的习俗”)是一种在中世纪时欧洲曾用过的葬礼习俗,当时人们用这种作法运送及庄严地处理有地位的人的尸体。这种葬礼的过程包含了将肉从尸体上除去,以便尸体能卫生地运回死者的故土下葬。

战斗中的骑士:条顿葬在中世纪欧洲经常用以保存并运送在远方的战场中死去的贵族战士的遗体。

背景 编辑

第二次十字军东征时,人们认为将战死于沙场或死于自然死因的贵族,埋葬在远离他们家乡的穆斯林领地当中,是不合宜的[1];然而尸体会腐败,因此将遗体从国外长途运回,是不切实际且不卫生的,而且尸体腐败的过程,常常会因为气候因素的影响而加快。

来自日耳曼地区的贵族对此尤其感到关切,他们更希望他们的葬礼应该在家乡举行,而不是在圣地举行[2]。来自佛罗伦斯地区的史学者本坤潘纽(Boncompagno da Signa)是第一个将此种葬礼习俗与日耳曼地区的贵族做联系的人,也是此种习俗的拉丁语原名“Mos Teutonicus”一词的创造者[注 1]

比起条顿葬,当时的英国人和法国人更加偏好遗体保存技术,当时遗体保存的做法,牵涉到将心脏与其他内脏移出,并将之与死者遗体分开埋葬的过程。[3]与遗体保存相比,条顿葬相对来得更加经济实惠,也更加卫生。[3]

在中世纪的社会,遗体保存非常地受欢迎。[4]当时的人将腐败的尸体给看作罪恶及邪恶的事务的象征。[3]遗体保存和条顿葬,以及坟墓上面的人像浮雕,能给人一种静态的幻觉,并能除去尸体腐朽给人的不快感。[3]

在公元1270年,死于当时属于穆斯林领地的突尼斯的法国国王路易九世,其遗体使用条顿葬的方式处理,好运回法国。[3]

过程 编辑

首先,尸体会被支解[3]以方便下一个步骤,接下来,尸体会放在水中或葡萄酒中煮上[3]数个小时[2]这烹煮的过程,能让尸体的骨肉分离,之后所有剩余的肉都会从骨头上面刮除,遗留下完全干净的骷髅[2]。肉和内脏可以马上下葬,或者以盐保存,就如保存动物的肉一般[3]。骨头及所有保存下来的肉则会送回死者的家乡以作为葬礼之用[2]

中世纪社会的人通常不认为内脏是神圣的[3],因此将之丢弃的行为,不是个严肃的议题,尤其对日耳曼地区的贵族而言,更是如此[2]

禁止 编辑

尽管当时的教会敬重此习俗,教宗博义八世由于他对全尸的理想,而对此习俗深痛恶绝[3]。他在1300年的教宗诏书《丧葬令》(拉丁语:De Sepulturis)中禁止了此项习俗[4]。人们常常误以为这则诏书所禁止的是对人体的支解。而这可能阻碍了解剖学的进展,因为人们担心,尸体解剖的行为可能会招致反对和处罚,但事实上,《丧葬令》只禁止条顿葬,不禁止一切对尸体的支解。

注释 编辑

  1. ^ 本坤潘纽厌恶此种习俗,他在一段文字中,将此习俗与犹太人和罗马人用以保存并荣耀遗体的葬礼习俗一并提及。他声称条顿人(teutonici)支解它们社会中最重要的人物的遗体。[2]

参考文献 编辑

  1. ^ Keen, Maurice. Chivalry. Yale University Press. September 10, 1986. ISBN 0300033605. 
  2. ^ 2.0 2.1 2.2 2.3 2.4 2.5 Scäfer, Von Dietrich. Mittelalter Brauch by Der Überführung von Leichen. Sitzungsbrichte der preussischen Akademie der Wissenschafter (Akademie der Wissenschafter). 1920, XXVI: 478–489. 
  3.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Westerhof, Danielle. Death and the Noble Body in Medieval England. Boydell Press. October 16, 2008. ISBN 1843834162. 
  4. ^ 4.0 4.1 Brown, Elizabeth A. R. Death and the Human Body in the Late Middle Ages: The Legislation of Boniface VIII on the division of the Corpse. Viator (UCLA: Centre for Medieval and Renaissance Studies). 1981, XII: 223 to 270. 

延伸阅读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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