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民国[1][2]是《淮南子》所记海外三十六国之一,其民称作沃民,其国土地丰饶[3],以凤鸟的蛋为食、饮用甘露,凡是想得到的滋味皆可在凤鸟蛋与甘露中得到[4]。其沃民之野[5]鸾鸟自由歌唱、凤鸟自由舞蹈、百兽和睦相处[4]

在《山海经·大荒西经》[4]中有所记载。

注释 编辑

  1. ^ 王念孙云:“类聚木部下(卷八九)沃(指经文——袁珂)下有民字,文选十九之十三(洛神赋注——袁珂)同,御览居处六(卷一七八)同,珍宝八(卷八0九)同,羽族十五(卷九二八)同,木部六(卷九五七)同。”
  2. ^ 袁珂案:郝懿行校文选洛神赋注引此经作“沃人之国”,疑避唐(李世民)讳改耳。经文“沃之国”正应作“沃民之国”。
  3. ^ 郭璞云:“言其土饶沃(藏经本作沃饶——袁珂)也。”
  4. ^ 4.0 4.1 4.2 《山海经·大荒西经》:“有沃之国,沃民是处。沃之野,凤鸟之卵是食,甘露是饮。凡其所欲,其味尽存。爰有甘华、甘柤、白柳、视肉、三骓、璇瑰、瑶碧、白木、琅玕、白丹、青丹,多。鸾凤自歌,凤鸟自舞,爰有百兽,相群是处,是谓沃之野。”
  5. ^ 袁珂案:经文沃之野,藏经本沃下多民字。

参考书目 编辑

  • 《山海经 中国古代の神话世界》高马三良 訳 平凡社ライブラリー ISBN 4582760341 1994年 122、1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