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直总督,为明朝嘉靖年间设立的一个临时总督职位。首任总督为张经,此后杨宜王诰胡宗宪等人亦担任此职。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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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靖三十三年,因倭寇滋事渐多,明朝设置浙直总督,辖区包括南直隶浙江山东福建广东广西等地[1]
  • 嘉靖三十四年,去除山东、广东、广西辖区。
  • 嘉靖四十年,加辖江西等地。
  • 嘉靖四十一年,去除江西,随后撤销此总督职位[2]
  • 嘉靖四十五年,因浙江、江西矿工起义,而恢复建制,辖区包括浙江、南直隶、江西等地。
  • 隆庆元年罢职。
姓名 生卒年 籍贯 出任年 卸任年 备注
张经 1492年—1555年 廷彝 福建侯官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 嘉靖三十三年五月由南京兵部尚书调任,十一月加右都御史兵部右侍郎。嘉靖三十四年为察视浙直军务兵部侍郎赵文华、浙江巡按御史胡宗宪诬其“糜饷殃民,畏贼失机”,与浙江巡抚李天宠同下狱,后斩于西市。
周珫 1504年—约1560年 润夫 湖广应城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 嘉靖三十四年五月进兵部右侍郎兼右副都御史,总督浙直军务;六月十九日为赵文华诬核,被削职为民,在任四十三日。
杨宜 1494年—约1565年 伯时 北直隶衡水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 嘉靖三十四年六月任南京兵部右侍郎、右佥都御史,总督南直隶浙福军务。嘉靖三十五年一月以剿寇不力,革职回籍。
王诰 1491年—1557年 公周 河南西平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 嘉靖三十五年二月升兵部左侍郎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南直隶浙福等处军务,未上任,旋改浙江巡抚胡宗宪升任。
胡宗宪 1512年—1565年 汝贞 南直隶绩溪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 嘉靖三十五年三月升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总督军务。嘉靖四十一年十一月南京户科给事中陆凤仪弹劾其贪、淫、附严嵩党,罢为民。
张师载 1513年—1573年 巨坤 湖广潜江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 隆庆元年(1567年) 嘉靖四十五年十一月为右副都御史总督浙直江西军务巡抚浙江。隆庆元年六月矿工乱平,以病告休;遂撤浙直总督职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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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廷玉等,《明史》(卷205):“明年五月,朝议以倭寇猖獗,设总督大臣。命经不解部务,总督江南、江北、浙江、山东、福建、湖广诸军,便宜行事。经征两广狼土兵听用。其年十一月,用兵科言改经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专办讨贼。倭二万余据柘林川沙洼,其党方踵至。经日选将练兵,为捣巢计。以江、浙、山东兵屡败,欲俟狼土兵至用之。明年三月,田州瓦氏兵先至,欲速战,经不可。东兰诸兵继至。经以瓦氏兵隶总兵官俞大猷,以东兰、那地、南丹兵隶游击邹继芳,以归顺及思恩、东莞兵隶参将汤克宽,分屯金山卫、闵港、乍浦,掎贼三面,以待永顺、保靖兵之集。会侍郎赵文华以祭海至,与浙江巡按胡宗宪比,屡趋经进兵。”
  2. ^ ·张廷玉等,《明史》(卷73):“总督浙江、福建、江南兼制江西军务一员。嘉靖三十三年,以倭犯杭州置。四十一年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