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水库(别称“东湖”)是一个位于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的水库,属深圳168宗水库中蓄水量最大一个[2]。水面约4710亩,库容量达4577万立方米,是深圳居民生活用水的主要来源。

深圳水库
深圳水库
深圳水库
代码BHD42100333
级别中型水库
水库位置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罗湖区东湖街道
大坝位置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罗湖区黄贝街道/东湖街道
坐标23°34′14″N 114°08′48″E / 23.57056°N 114.14667°E / 23.57056; 114.14667
上游流入沙湾河
下游流出沙湾河深圳河
总库容45,770,000立方米
最大坝高30米
坝顶长度780米
开工时间1959年11月15日
竣工时间1960年3月4日
资料主要来源:[1]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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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宝安县组织进行了一次全县的水利普查,摸清了可建设的水利家底。1958年县水利局对重点水利工地进行了工程测量。1959年2月,广东省委第一书记陶铸会见百余名港澳知名人士,议定宝安县建设水库向香港供水。1959年6月,广东省委正式决定兴建深圳水库。1959年7月份,佛山地委书记处书记李富林兼任宝安县委第一书记,决定借机把宝安境内的重要水利设施在当年冬季农闲时期建设起来,县委提出“苦战一冬春,彻底消灭水旱灾”的动员口号。同时上马十大水库:深圳水库、西丽水库清林径水库七沥水库高峰水库三洲田水库马泻水库樟坑径水库五指耙水库石岩水库。十大水库建设中,县委书记(当时设有县委第一书记)曹若茗分工负责深圳水库的建设,任常务副总指挥;广东省人民政府秘书长欧阳初任工程总指挥,马志民赵俊谦陈锦培李锡源任副总指挥。宝安县13名公社书记、67名大队书记与大队长组成各级领导。省水利厅派出强大技术力量指导深圳水库的测量、设计、施工。全县13个人民公社派出2万多民工,高峰时4万民工参加建设。驻军一个团的兵力参加会战。

1960年11月15日,宝安县代表曹若茗(县委书记)与香港代表巴悌签订协议,规定每年由深圳水库向香港供应原水2270万立方米。

1964年东深供水工程开工后,深圳水库划归广东省水利厅东江深圳供水工程管理局经营管理至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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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东湖烟雨(深圳水库景观). [2009-1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1-27) (中文(简体)). 
  2. ^ 2018年深圳市水资源公报(中文版)终版.pdf (PDF). [2020-04-30].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08-22) (Chinese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