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沙尼亚主权宣言

爱沙尼亚主权宣言爱沙尼亚语suveräänsusdeklaratsioon),全称为爱沙尼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主权宣言(爱沙尼亚语:Deklaratsioon Eesti NSV suveräänsusest),于1988年11月16日,[1] 正值在爱沙尼亚举行的歌唱革命期间颁布。宣言主张爱沙尼亚主权以及爱沙尼亚的法律地位高于苏联法律。[2] 爱沙尼亚议会同时也声称拥有共和国的天然资源,包括土地、水资源、森林、矿物及在爱沙尼亚领土内的工业制品原材料、农业、建筑物、国有银行、交通及市政服务等。[2] 现在每年的11月16日被定为“主权宣言日” (爱沙尼亚语:Suveräänsuse deklareerimise päev)。

爱沙尼亚主权宣言
原标题Deklaratsioon Eesti NSV suveräänsusest
创建日期1988年11月16日
签署人爱沙尼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阿诺尔德·吕特尔;爱沙尼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秘书长 V. Vaxt
目的宣告爱沙尼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主权归属于爱沙尼亚而非苏联

概要 编辑

 
阿诺尔德·吕特尔在准备及签署宣言的过程中扮演了关键的角色

爱沙尼亚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获得第一次独立。不过在1940年由于德苏互不侵犯条约的签订,苏联占领波罗的海国家。因此爱沙尼亚成为苏联的一部分。

大多数西方国家拒绝承认苏联在法理上对爱沙尼亚的兼并,仅承认实际在爱沙尼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政府,或者干脆也不承认苏维埃政府。[3][4] 这些国家承认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的外交官和领事,他们仍然以其前政府的名义运作。 这些年迈的外交官在这种异常情况下坚持到最终恢复波罗的海独立。[5]

1980年代苏联提倡改革重组开放政策等政策令苏联的政治打压时代来到了尾声。因此,在1991年8月20日八一九事件期间,也就是爱沙尼亚主权宣言颁布的三年后颁布了“重建独立的爱沙尼亚共和国宣言”,同时也是最后一个宣布重建独立国家的波罗的海共和国(立陶宛和拉脱维亚已于1990独立)。[6] 1991年9月6日,苏联承认爱沙尼亚独立。在同月17日,联合国接纳了爱沙尼亚的会员身份。[7]

经过三年的谈判之后,俄罗斯军队于1994年8月31日撤离爱沙尼亚。 在俄罗斯联邦政府于1995年9月放弃其在帕尔迪斯基的核反应设施后,俄罗斯联邦在官方层面上已经终结了其对爱沙尼亚的军事驻扎。随后,爱沙尼亚在2004年5月加入北约,并在不久后成为北约成员国,更于2010年加入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

宣言内容 编辑

爱沙尼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委员会宣言

关于爱沙尼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主权

五千多年来,爱沙尼亚人民一直在波罗的海沿岸耕种土地和发展文化。1940年,国家同质化的主权爱沙尼亚共和国成为苏联的一部分,并设想维护主权保障和国家繁荣。斯大林主义和停滞的国内政治忽视了这些保证和观点。结果,在爱沙尼亚发展了不利于爱沙尼亚人作为主要民族的人口状况,共和国许多地区的自然环境处于灾难性的境地,经济的持续不稳定对人们的生活水平产生了负面影响。

爱沙尼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苏维埃认为摆脱困境的方法只有一种:爱沙尼亚的进一步发展必须在主权条件下进行。爱沙尼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主权意味着它在其领土上以最高权力机构、政府和司法机构的形式拥有最高权力。爱沙尼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主权是完整和不可分割的。据此,共和国在苏联的未来地位应由联盟条约决定。

爱沙尼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苏维埃不同意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讨论的苏联宪法修正案和补充,其中排除了爱沙尼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宪法自决权。根据苏联批准的 1966年12月16日《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以及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其他国际法规范,爱沙尼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人民的最高代表机构,最高苏维埃爱沙尼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宣布其在爱沙尼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领土上的至高无上地位。

苏联宪法的修改和补充经爱沙尼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苏维埃批准并对爱沙尼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作出相应修正和补充后,在爱沙尼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领土上生效。

爱沙尼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苏维埃呼吁所有将自己的命运与爱沙尼亚联系在一起的人团结起来,以建立一个民主和社会主义的爱沙尼亚社会。主权的法律和事实实现也意味着,爱沙尼亚人民将来不会同意任何歧视居住在爱沙尼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任何其他国籍的代表的法律。

爱沙尼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 A·吕特尔
爱沙尼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秘书 V·瓦特

塔林,1988年11月16日

参考资料 编辑

  1. ^ Frankowski, Stanisław; Paul B. Stephan. Legal reform in post-communist Europe. 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 1995: 84 [2021-06-17]. ISBN 0-7923-3218-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19). 
  2. ^ 2.0 2.1 Walker, Edward. Dissolution . Rowman & Littlefield. 2003: 63. ISBN 0-7425-2453-1. 
  3. ^ Talmon, Stefan. Recognition of Governments in International Law.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103 [2021-06-17]. ISBN 978-0-19-826573-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19). 
  4. ^ Aust, Anthony. Handbook of International Law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5: 26. ISBN 0-521-82349-8. 
  5. ^ Diplomats Without a Country: Baltic Diplomacy, International Law, and the Cold War by James T. McHugh, James S. Pacy, Page 2. ISBN 0-313-31878-6
  6. ^ Miljan, Toivo. Historical Dictionary of Estonia. Scarecrow Press. 2004 [2021-06-17]. ISBN 0-8108-4904-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19). 
  7. ^ Europa Publications Limited. Eastern Europe and the Commonwealth of Independent States 1999. 1999: 333 [2021-06-17]. ISBN 1-85743-058-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