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后庭花》曲,陈后主作。因其音靡靡,陈国不久覆灭,自古以来就被称为亡国之音。此曲早已不存,仅存其词。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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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宇芳林对高阁,新籹艶质本倾城;

映户凝娇乍不进,出帷含态笑相迎,

妖姬脸似花含露,玉树流光照后庭。[1]

原文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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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卫视的相关电视剧中增加了“花开花落不长久,落红满地归寂中”一句,该剧热播导致原诗误传。[2]

后人评价及史料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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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言陈后主轻薄最甚者,莫如黄鹂留、玉树后庭花、金钗两鬓垂等曲,今曲不尽传,惟见玉树一篇寥落寡致,不堪男女唱和,即歌之亦未极哀也。”——《汉魏六朝百三家集·卷一百二》

“陈后主于清乐中造黄骊留及玉树后庭花、金钗两髩垂等曲,与幸臣等制其歌词,绮艳相髙,极于轻荡,男女唱和其音甚哀。”——《隋书·乐志》

“祯明初,后主作新歌,词甚哀怨,令后宫美人习而歌之。其辞曰:‘玉树后庭花,花开不复久。’时人以歌谶,此其不久兆也。”—— 《隋书·五行志》

“后主每引宾客对贵妃等游宴,则使诸贵人及女学士与狎客共赋新诗,互相赠答。采其尤艳丽者以为曲词,被以新声。选宫女有容色者以千百数,令习而歌之,分部迭进持以相乐。其曲有玉树后庭花临春乐等。”——《陈书·卷七》

“陈之将亡,作《玉树后庭花》。”——《资治通鉴

太宗曰:不然,夫音声感人自然之道也,故欢者闻之则悦,忧者聴之则悲。悦之情在于人心,非由乐也。将亡之政其民必苦,然苦心所感,故闻而悲耳,岂乐声哀怨能使悦者悲乎?今玉树后庭花、伴侣之曲其声俱存,朕当为公奏之,知公必不悲矣。”——《唐会要·卷三十二》

诗文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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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诗最早记载在宋郭茂倩的《乐府诗集》,自陈至宋间史料皆无有全诗录入。《唐音癸签》中写道:“ 玉树后庭花/ 陈后主作/唐有大曲[3]。”恐陈后主原作已在唐代重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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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出自宋人郭茂倩所著《乐府诗集》卷四十七
  2. ^ 玉树后庭花歌词歌谱[永久失效链接]
  3. ^ 《唐会要·卷三十二》魏征说道“初孝孙以陈梁旧乐杂用吴楚之音周齐旧乐,多涉从戎之伎。于是斟酌南北,考以古音,而作大唐雅乐,以十二律各顺其月,旋相为宫。按《礼记》大乐与天地同和,又云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故制十二和之乐,合三十一曲八十四调。祭圜丘以黄钟为宫,方泽以林钟为宫,宗庙以太簇为宫,五郊朝贺飨宴,则随月用律为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