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孝英(1899年8月26日—1990年5月),别号嬉圃,生于福建闽侯中华民国教育家、政治人物。民国37年(1948年)在教育会妇女当选第一届立法委员。[1]

王孝英
个人资料
别号嬉圃
出生1899年7月21日(光绪二十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逝世1990年5月?日
父母父:王仁棠
母:罗氏
立法委员王孝英女士

父王仁棠,字荫庄,北洋水师学堂毕业,海筹军舰枪炮副官,宝璧军舰舰长,广东虎门炮台帮统,海军中校,广东琼山县知县,海军部科长、海军总司令部编译处总编辑。

生平[2][3][4][5] 编辑

 
福建省屏南县县长王孝英女士
 
制宪国民大会代表
  • 国立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毕业
  • 北京第一中学教员、主持中国妇女参政协进会,吁请修正天坛宪法运动
  • 福建省立女子师范学校、福建省立第一中学校、中国国民党福州市党部委员、福建省屏南县县长[6][7]
  • 上海市立务本女子中学校、私立中国女子中学校、广州市立第二中学校校长
  • 上海前英租界工部局教育委员、上海市妇女会常委
  • 国民政府交通部秘书、劳工教育组长、职工组训会委员兼组主任
  • 立法院立法委员
  • 制宪国民大会代表
  • 宪政实施委员会常务委员
  • 广东省临时参议会参议员
  • 战时儿童保育会广东分会主任

民国十八年(1929年)夏,与李大超在上海市结婚,由市长福证,1933年,王孝英出任立法院第三届立法委员[8],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初,李大超返回广东任职,王孝英随其赴广州。抗日战争爆发后,王孝英在曲江黄田坝电政局附近创办了一所交通小学,兼办幼稚班。抗日战争胜利后复员广州,任广东省临时参议会议员。中华民国行宪后,1947年王孝英于教育团体当选第一届立法委员,并任广州市立第二中学校长。1948年,赴南京任制宪国民大会代表[9]民国三十九年(1950年),王孝英到台湾,民国七十九年(1990年)初办理退职。

家庭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 1.1 李世昌. 功在黨國的李大超. 台北市五华同乡会. [2019-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07). 
  2. ^ “王孝英女士行述”,《国史馆现藏民国人物传记史料汇编》第35辑,第362页
  3. ^ 《第一届立法委员名鉴》民42
  4. ^ “王孝英传”,《中华民国当代名人录》,中华书局,1978,第226页
  5. ^ 民国八十二年十二月《传记文学》第六十二卷第六期
  6. ^ “闽省南屏县女知事王孝英,毕业北京女师大之翌年,即为福州女子师范校长,又不逾年,进为鹫峰山中一邑之长,居然百里小诸侯,后再度北上,居然在女子参政论坛上,发挥慧舌,大名鼎鼎,于是乎蒸蒸日上, 即为女界之明星矣”。《顺天时报》二月二十七日
  7. ^ 《王孝英女士趣闻》,《北洋画报》民国16年3月26日第三十七期
  8. ^ 刘寿林等编,民国职官年表,中华书局,1995年
  9. ^ 二中校史之我见(1930年至1978年). 广州二中校友论坛. 2007-09-04 [2019-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