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房,丁酉八月二十一日生。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浙江乡试第四名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科会试三百二十八名,三甲一百二名进士。礼部观政,本年授官临淮县知县,五年调江都县,六年升礼部主客司主事,七年三月被降三级[1]。崇祯六年补礼部仪制司主事,八年升员外郎、郎中。九年升江西右参议,调用。十二年降光禄寺录事,十五年升锦衣卫经历,升礼部仪制司主事。著有《檀雪斋集》[2]。
-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八十二》:天启七年八月甲午,户部员外李桂芳劾镇江府知府贺仲轼、江都县知县胡敬辰怠玩马场变价,有“厂臣急公之念,可容草莽委之”等语。得旨:贺仲轼、胡敬辰各降三级。
- ^ 《馀姚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