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坤
生平
编辑蔡坤七岁能写诗,是成化十九年(1483年)的举人,次年(1484年)联捷进士[2],二十三年(1487年)获授刑科给事中[3],次年(1488年)上疏大学士万安有罪,反被指斥在经筵和谢恩失仪,贬为兴国判官[4]。
之后蔡坤调任安顺知州,在当地绥缉有方,升衡州同知,弘治十五年(1502年)再陞山西按察司佥事[5],兼营河南等处屯田,釐剔多处弊病,吏部议升迁时他却已去世[1]。
引用
编辑- ^ 1.0 1.1 民国《太仓州志·卷十八·人物二》:蔡坤,字一寗,七岁能诗,成化二十年进士,历官刑科给事中,疏大学士万安等罪,以事出为兴国州判,迁安顺知州;安顺境西南夷,坤绥缉有术,历衡州府同知,擢山西按察司佥事,兼营河南等处屯田,多所釐剔,吏部议内迁而坤卒。坤慷慨喜功名,顾仕辄龃龉,家清约,殁无余赀。
- ^ 民国《太仓州志·卷十·选举》:(成化)十九年癸卯科(举人)……蔡坤 见进士……二十年甲辰科(进士)……蔡坤 有传
- ^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二百九十一》:(成化二十三年六月)癸酉擢进士蔡坤、于宣为刑科给事中。
-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十八》:(弘治元年九月)丙戌刑科给事中蔡坤侍经筵失仪,诏宥其罪,及谢恩又失仪,命调为湖广兴国州判官。
-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五》:(弘治十五年三月)丙戌陞浙江台州府知府陈相为广西布政司右参政,湖广衡州府同知蔡坤为山西按察司佥事。
参考文献
编辑- 民国《太仓州志》·卷十·选举
- 民国《太仓州志》·卷十八·人物二
-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二百九十一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十八、卷一百八十五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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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林豫 |
明朝兴国州判官 1488年-弘治年间 |
继任: 潘淮 |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萧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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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安顺州知州 弘治年间 |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曹鹗
|
前任: 柯汉 |
明朝衡州府同知 弘治年间-1502年 |
继任: 汪越 |